奥巴马传读书笔记【最新6篇】
奥巴马传读书笔记 篇一
《奥巴马传》是一本关于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传记,作者是大卫·加罗。这本书详细地描述了奥巴马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政治生涯以及他的个人生活。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奥巴马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中学到了一些重要的人生哲理。
首先,这本书展示了奥巴马是一个非常坚韧和毅力的人。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奥巴马面对了很多困难和挑战,但他从不放弃,始终坚持追求自己的梦想。他通过努力学习,获得了优秀的学业成绩,并成功进入了哈佛法学院。在政治生涯中,奥巴马也经历了很多挫折和困难,但他总是能够保持积极的态度,并且努力克服困难。他最终成功当选为美国第44任总统,这证明了他坚韧和毅力的重要性。
其次,这本书也展示了奥巴马是一个具有极高智慧和领导才能的人。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奥巴马在政治生涯中的各种决策和领导风格。他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善于分析问题,并做出明智的决策。他也非常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发现和培养他人的潜力,使团队更加强大和有效。作为一个领导者,奥巴马展示了他的智慧和领导能力,这对我个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点。
最后,这本书还展示了奥巴马是一个关心社会问题和推动变革的人。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奥巴马关注贫困、种族平等、医疗保健等社会问题,并积极采取行动来解决这些问题。他努力推动变革,为美国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这激励了我也要关注社会问题,并为社会变革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阅读《奥巴马传》,我不仅对奥巴马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从中学到了一些重要的人生哲理。奥巴马的坚韧、智慧和社会责任感都给予了我很大的启发和鼓舞。我相信这本书会对其他读者产生同样的影响,并且对于那些想要了解奥巴马或学习他的成功之道的人来说,这本书是一本不可或缺的读物。
奥巴马传读书笔记 篇二
《奥巴马传》是一本关于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传记,作者是大卫·加罗。这本书详细地描绘了奥巴马的政治生涯、个人生活和他对美国社会的影响。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奥巴马的领导风格和政策观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中汲取了一些重要的领导智慧。
首先,这本书展示了奥巴马是一个富有同理心和善于倾听的领导者。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奥巴马对于民众的关注和关怀。他深入了解普通美国人的生活困境和需求,并努力为他们争取权益。他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融入到自己的决策中。作为一个领导者,奥巴马的同理心和倾听能力对我个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点。
其次,这本书也展示了奥巴马是一个勇于推动变革的领导者。在他的总统任期内,奥巴马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改革措施,旨在改善美国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他努力推动医疗保健改革、环境保护和教育改革等重要议题,为美国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他的勇气和决心激励了我也要勇于追求变革,并为社会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这本书还展示了奥巴马是一个积极倡导多元文化和种族平等的领导者。奥巴马的背景使他对种族平等问题有着深刻的理解和关注。在他的领导下,美国取得了一些重要的进展,但也面临了许多挑战和困难。奥巴马通过自己的言行和政策,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即多元文化和种族平等是美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保护和推动这些价值观。
通过阅读《奥巴马传》,我对奥巴马的领导风格和政策观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中汲取了一些重要的领导智慧。奥巴马的同理心、勇气和倡导多元文化的精神都给予了我很大的启发和鼓舞。我相信这本书会对其他读者产生同样的影响,并且对于那些想要了解奥巴马的领导风格和政策观点的人来说,这本书是一本不可或缺的读物。
奥巴马传读书笔记 篇三
奥巴马现任美国总统,是一位黑白混血儿,也只一位具有创造历史,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看到他帅气面貌,那灿烂而带有魅力的微笑时。我们不禁回想起他成功背后付出的艰辛。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他,带着一个愿望开始创业。这个愿望就是解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与不公平。奥巴马先在社区为黑人做善事,努力去帮助他们。之后他有了一个施展才能的机会---就是当参议员。经过努力,他如愿以偿。接着,他又与总统挂钩了,总统可不是一般的热闹都能担任的。但奥巴马决定试试,靠着他杰出的口才,非凡的能力,步步逼近总统宝座。竞争的对手有希拉里,她是政坛老将克林顿的夫人。奥巴马通过人们的好评和支持,在一番跌宕起伏的.竞争中,奥巴马脱颖而出,入住了白宫。
奥巴马只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解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与不公平。如果我们也可以努力朝着一个方向前进,把所有困难抛于脑后,直到到达目的为止。当然成功也需要凭真才实学。看奥巴马毕业于哈佛大学,组织能力强,口才好,善于交际,人际关系好,硬的本事拿的出来。我十分敬佩他的演讲,讲的非常精彩,很有说服力。我们如果在社会上也有他的能力,那在社会上也会是大有前途的。其实,通过奥巴马的成功,我们还知道昔年对一个人的重要外,有能力很关键,当然还要有一批好的朋友,有一个智囊团,奥巴马在竞争中的劣势是年轻没有经验,而有一大批朋友,他们有经验,有知识,彩弥补了他的不足。事实上,走上社会,不管到哪里,都是需要朋友的,因为毕竟一个人的能力、财力、等都是有限的。
美国现在奥巴马执政,美国会不会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有所改变,奥巴马会不会创造历史奇迹,改变美国命运,让我们拭目以待。
奥巴马传读书笔记 篇四
他有着罗斯福一样的演说才能;他有着马丁·路德·金一样黝黑的肤色;他有着好莱屋明星般的容貌和气质;还有,他和迈克尔乔丹一样受人欢迎。我想你可能已经猜到他是谁了,没有错,他就是奥巴马。
作为一个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的孩子,奥巴马出生在夏威夷这个种族熔炉中。父亲从他小时候就离家出走,母亲又在远离千山万水的印尼。虽然外祖父母很爱他,并且将他送到了当时夏威夷最好的私立学校就读,但物质与文化条件,并不能消除他内心深处的失落。他当时更需要的实际上是人生的指导和感情的寄托。有一天,外祖母很生气地回到家,奥巴马问怎么回事,外祖母抱怨说当她在等车时,一个人向她讨钱,那个人很过分,她给了一美元,他还不断地要,如果公交车没来,外祖母认为,那个恼怒的人将会动手打也。奥巴马建议外祖父给外祖母买辆车,外祖父说,其实外祖母也曾被这种人打扰过,但她这次很生气的真正原因是那个向她讨钱的是黑人。外祖父全然不顾奥巴马的感受说出了实情,这些话深深地伤害了奥巴马的心灵,也激起了他心中最原始的恐惧。
我自认为种族歧视一直以来就是奥巴马的软肋,包括他成功当上美国总统,因为他的多次演说大多都回避种族问题,强调整个美国。实际而言,种族问题如果单靠奥巴马的力量的确解决不了。奥巴马是黑人,是非洲裔美国人,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在导致沉沦的同时,也完全可能迸发出惊人的斗志,通过奋斗和成功来证明自己。这点,我深信不移。
从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员到联邦参议员,从民主党候选人提名到美国总统,他一路披荆斩棘,突破重重阻力,对决老辣的政坛老手希拉里,力挫共和党的麦凯恩,他终于站在了美国政坛权力的巅峰。为什么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
第一,出色的演说才能。他的演说富有节秦感,味道十足,语气恰到好处,几乎带着一种催眠传教的功能。他拥有政客们梦寐以求的嗓音;既权威又令人感觉舒适;既尽显聪明又能够让选民引起共鸣。他在演讲中善于使用排比句,取得排山倒海的效果。他的一大特点就是喜欢在演说中举出具体的事例,以生动的故事承载深奥的政治理念。最后,他特别善于运用宗教语言。作为一个出色的政治家,出色的演讲能力是必须具备的。
第二,时势造英雄。克林顿曾经执掌白宫八年之久,布什“父子兵”后再开“夫妻店”,人们早已厌烦了美国的这种政治格局。喜新厌旧是每个人的心理特点。而且奥巴马竞选美国总统时,正是美国政治经济影响力衰弱时,无论是美国发动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两场战争,还是重创华尔街的金融危机,都令这个世界超级大国尽显疲态。奥巴马正好抓住了美国选民想重震美国雄风的心态,高举“变革”与“希望”的旗帜,许诺要革新政政治,扭转政治大趋势,这才使得他一呼百应。
第三,奥巴马的正确战略。1.利用自己黝黑的肤色。奥巴马是非洲裔美国人,如果他当总统,能更有效地解决黑人的各种问题,因此吸引了许多黑人选民。2.选举新方式——互联网。他利用互联网筹措竞选经费,寻找支持他的选民,利用博客来驳斥不实谣言。筹款成功,可以使一些摇摆不定的州甚至向来是属于共和党的阵营的州属发动宣传攻势。3.借助肯尼迪支持自己。他将自己与肯尼迪相联系,提高自己的声誉。他努力重演肯尼迪在半个多世纪前刮起的魅力旋风。巧合的是,他恰好生于肯尼迪就任美
国总统的1961年。
以上因素说明奥巴马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他通过种种政治手法,将自己优势发挥到最大限度,而将自己的劣势降到最低,最后摘得总统桂冠。
文章题目是“像奥巴马一样成功”而不是奥巴马读后感,是因为,我希望奥巴马的经历可以给你一些启迪。虽然我的文章中有许多借鉴了别人的观点,或许语言还很青涩,但我相信,在不久以后,自己也能对奥巴马更有新的见解。
最后,我想用奥巴马获胜后,在芝加哥发表他获胜演说中的一句来结尾:是的,我们能
奥巴马传读书笔记 篇五
在那样一个无法预测甚至很残酷的世界里,幸好有安教会了奥巴马一些正确的价值观。首先是诚实;税务员来家里收税的时候,罗洛曾经把冰箱藏到储藏室。显然,这行为是遭到安摒弃的。她不希望奥巴马也这样做;然后是公正。印尼学校里的有钱家长会给教师送礼,安觉得这实在不应该;接着是直率。安对奥巴马说,如果你不喜欢我在你生日时送给你的衬衣,你可以直接说出来,而不是把它塞在衣柜的底部;最后是独立判断,不必为他人的评价改变自己
值得一提的是,奥巴马在茁壮成长的青春期初期学会了打篮球。虽然技巧有限,但是激情无限。篮球让奥巴马认识了最亲近的白人朋友,篮球让他体验到黑皮肤不再是一种劣势。他遇到了另外一些志趣相投的黑人朋友。这些黑人朋友教会了奥巴马一些超越了运动本身的态度,那就是:“别人的尊重来自于你的所作所为,而不是因为你的父亲是谁;你可以高谈阔论让对手乱了阵脚,但是当你证据不足的时候,你就应该老老实实的闭嘴;你不能让任何人在你后面鬼鬼祟祟的行动,观看你的反应,比如受伤或者恐惧,不要让别人看到这样的情绪
于是,他试图从书籍中找到答案。在书里,奥巴马幸运的读到了马尔科姆·艾克斯的自传。马尔科姆·艾克斯原是街头混混,他在狱中加入了黑人激进组织“黑人穆斯林教”,从此投身黑人运动,并成了该运动的最佳代言人。他曾经解释自己的名字,黑人原有的姓氏已经被剥夺,美国黑人的姓氏其实是不清楚的。在摆脱白人强加的烙印化姓氏,重新找到自己的“灵魂的姓氏”之前,黑人的姓应该是X(艾克斯)。所以他宣布自己姓X(艾克斯)。马尔科姆·艾克斯的不断的自我创造触动了奥巴马,带给了他某种精神安慰
住在位于老旧街区的一所破烂房子里的弗兰克,也是一个黑人,并且曾经是一位享有盛名的诗人,和理查德·赖特和兰斯顿·休斯是同时代的人。奥巴马认识弗兰克的时候,弗兰克已经将近八十岁了。他总会给奥巴马朗诵他的诗歌,并用他那浑浊的双眼背后得来不易的知识深深吸引着奥巴马。去拜访弗兰克,总能让奥巴马感到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所以,当在和奥巴马同龄的雷那里得不到理解,在偶像马尔科姆·艾克斯那里得不到切实可行的帮助时,奥巴马就会开车穿越灯火通明的街道,去他的“老”朋友弗兰克家里,聊上一阵子
他的困惑逐渐趋于理性。他对外界的种族问题不再是单纯的质疑,他学会了观察、倾听以及独自的反思。这是他在西方学院的两年里,较为重要的收获
这一点是和奥巴马不大相同的地方。奥巴马从小生长在夏威夷,在外祖父母以及母亲的良好家庭教育背景下成长。而他在黑人学院的大部分同学,则是在黑人比较集中的社区和街道长大,那里的生活条件异常艰苦。能够来到西方学院念书,对他们而言,是一种解脱,甚至是逃脱。逃脱了苦难与黑人聚集的下流社会。因此这些逃脱出来的黑人青年,更关心的是如何努力通过考试,毕业找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有一个情投意合的伴侣。而奥巴马从小就安逸惯了,对这些东西的渴求不是那么强烈。他还是沉迷于寻找自我,真正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