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协议书【精选4篇】
形式婚姻协议书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更新,形式婚姻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形式婚姻是指一种没有情感基础的婚姻关系,双方通过签订协议来达成婚姻关系。在这篇文章中,将探讨形式婚姻协议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协议。
形式婚姻协议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它可以规范婚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责任分担。首先,协议书可以明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和财产分配方式。在形式婚姻中,双方通常会保留各自的个人财产,协议书可以明确个人财产的归属和继承方式,避免因财产纠纷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其次,协议书还可以明确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可以约定家务事的分工和承担。通过明确约定责任,可以避免因家庭琐事导致的争吵和冲突,维护婚姻的稳定。
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形式婚姻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协议书应该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原则,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双方应当在签订协议前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并经过认真思考和充分的协商。其次,协议书应当公平合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得到平衡。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尊重对方的意愿和需求。协议书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以免引发争议和纠纷。最后,协议书应当具有可执行性。双方应当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确保协议书的执行力和效力。
形式婚姻协议书的存在和制定有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通过签订协议,双方可以在婚姻关系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财产纠纷或其他事务导致的争吵和冲突。协议书的制定还可以促进双方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和信任。然而,协议书并不能取代情感基础,双方在婚姻中仍然需要互相关爱和支持。因此,在签订协议之前,双方应当慎重考虑,充分了解和尊重对方的需求和意愿。
在实际操作中,形式婚姻协议书的制定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双方可能因为个人利益的冲突而产生争议,甚至出现协议无法达成的情况。此时,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和协商,寻找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调解,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形式婚姻协议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对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幸福起着重要作用。双方在签订协议前应当充分了解和尊重对方的需求和意愿,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协议。协议书的制定应当基于自愿原则和平等协商,具有可执行性。协议书的存在和制定有助于增进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幸福。然而,协议书并不能取代情感基础,双方在婚姻中仍然需要互相关爱和支持。
形式婚姻协议书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愿结成无性的形式婚姻关系,并就婚前婚后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原则
1、甲乙双方的婚姻关系为无性婚姻,婚后分居各自生活。
2、甲乙双方承诺婚后相敬如宾、维系家庭和睦,尊重各自的爱情观、择偶观。
二、关于双方财产及受益的约定
不论婚前还是婚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均系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开始、存续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均属个人财产。
2、任何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产或者机动车均为个人财产,若不动产或者机动车为按揭的,则应由财产所人承担还款义务,另一方不负有承担分担债务的义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继承或受赠于第三人财产的财产的,另一方应出具书面说明其自动放弃该份财产继承的权利。
4、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或者其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出具书面说明其自动放弃受益。
5、甲乙任何一方无偿自愿赠予给另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有权不予以返还。
6、甲、乙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扥,则其财产或债务,包括其所得的各种赔偿、救助,由其直系亲属处理(包括支配权和使用权)。
其本人名下个人财产的分配,应首先依照遗嘱进行分配;若未有遗嘱的,则由其直系亲属继承,另一方无权继承遗产,同时应出具书面说明其自动放弃该份财产继承的权利。
7、除上述财产外,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财产持续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三、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债权债务的约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外,任何一方对外产生个人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承担债务也以个人财产为限,任何一方因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外承担了债务的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2、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一方对外负债的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共同偿还的,任何一方因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外承担了债务的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四、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他事项的约定
(一)双方分别承担本人、各自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另一方无需支出任何费用。
1、走亲访友时候,双方根据对方时间协商进行。但重要场合一定出席,如对方直系亲人和至亲朋友的婚丧嫁娶,谁的事由、谁的亲友谁来负责全部费用,不涉及到另一方的支出,但礼品种类要告知对方,并以双方共同名义相送。
2、财产的修缮、维护、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各自负责。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特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双方各自平分,自愿无偿的给付,另一方则无需返还。
(二)子女的抚养及老人的赡养。
1、任何一方与他人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一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2、双方各自对自己的直系亲属尽赡养或者抚养义务,但另一方应尽定期探望的义务。
(三)任何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五、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行为的约定
1、甲乙双方婚姻关系为无性婚姻,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履行夫妻间的义务。
2、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因某些原因变成非完全行为能力者(如瘫痪、中风、变成植物人、神经病等重大疾病或车祸变故),另一方只需尽道德上的照顾义务,但并不是强制扶养义务。
六、关于婚姻关系解除的约定
1、法定的婚姻解除条件;
2、双方协商一致;
3、乙方利用另一方进行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给另一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4、强迫另一方发生性行为的;
5、一方存在家暴、虐待行为的;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以婚姻登记为前提,任何一方无故拒绝与另一方进行婚姻登记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的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于 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形式婚姻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自愿结成婚姻关系,并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财产
(一)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
(二)位于 房屋内财产均为甲方所有;位于 房屋内财产均为乙方所有。并以法律公证。
(三)除上述财产外,收益人、购买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如无其他证据证明,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双方共同继承或受赠第三人财产的`,乙(甲)方须放弃权利主张,所得财产全部归甲(乙)方所有。
第二条 费用
(一)甲、乙分别承担本人、本人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的除外。
(二)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单方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由于单方原因需采取与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及其他费用,也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 担。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孩子的一切抚养事项。(此事项依据《形婚后孩子的生育抚养协议》执行。) 如单方选择领养方式,有关事宜应参照前款。
(三)财产的修缮、维护由财产所有权人负责,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
(四)结婚期间费用,一些不可避免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议分摊。
第三条 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二)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三)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第四条 继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
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第五条 行为
(一)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活彼此独立、互不干涉。婚后,双方各自管理自己房门钥匙,以避免无必要的干涉。
(二)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无性婚姻,如甲(乙)单方违反规定,甲(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间如发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担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体谅,谨言慎行,避免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五)由乙方主观原因或乙方无故主动提出造成离婚,乙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不低于30%。同时享有一周至少一次的探望权利。
(六)非乙方主观原因造成离婚,或由甲方无故提出离婚的,甲方需按需负责孩子抚养费用不少于85%。并享有至少一周一次的探望权利。
第六条 补充条列
(一)结婚的初衷,双方任何时候都必须保密,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告知对方家长及让对方家长知晓。如为某一方泄密而导致婚姻失败不得不离婚的,该方应无条件赔偿对方名誉损失50000元人民币。如因单方的泄密导致对方家长精神大受打击而导致身体状况发生较大的不良影响的,泄密方负有一半的医疗责任。
(二)如平时过年过节双方在对方家中做客或探亲时所收受的红包,因金额较少,不归还对方属合情合理。其中一方探望对方家长或亲戚时的来回车费及住宿问题,应独自承担,而送给对方家人的礼物,原则上一两百的由送礼方独自承担则可,但如超五百元以上的,则应由双方分摊。而跟对方家长见面交代时,为照顾彼此面子,应说礼物是对方准备的,不能说是自己准备的。
(三)有关婚礼,原则上一切从简。婚纱照及男方家里的订婚酒席可免,蜜月旅游可免。但男方应按照女方当地的习俗交付一定金额的礼金给予女方/女方家长。具体数额,双方协议解决。
(四)婚后居住问题,经协商: 不可以无辜打搅对方生活。
(五)双方老人的赡养,主要经济责任归各自处理,夫妻双方均有责任以及义务在适当而必要的(日子)时期或者特别的节假日与对方一起探望对方的家人,尤其 对方的父母。平均一年最少3次。双方都应本着孝敬老人的思想尽力为对方以及父母做出应有的贡献,如探望以及照顾。
(六)如婚后其中一方本人或其家人出现意外的疾病或事故需要对方的经济上的支援的,对方应尽力所能及的经济支援或物质支援以及必要且应该的慰问及安抚(如对方亲属生病住院时的探望)。此类别的问题为道德伦理上该尽的责任,而非义务。(因为双方协议同意通过医学方式共同拥有孩子。)
(七)形式婚姻后,双方不受婚姻法条列的任何管束,只本有互助的原则,一方不可以持《婚姻法》要挟对方,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八)形式婚姻后,夫妻双方应互尊互助,和谐平等地相处。
第七条 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争议,应充分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平合理解决。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效力影响)
(四)本协议另有《形婚后孩子的生育抚养协议》约定应遵从该约定,无约定的条款即按协议履行。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