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财政局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通知【经典3篇】
蚌埠财政局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会计师:
大家好!根据蚌埠财政局的安排,为了提升财政局内部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配合财政工作的开展,我局决定对财政局高级会计师进行定期评审。
评审材料的报送是评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评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请各位高级会计师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准备并报送评审材料:
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1. 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
2. 业绩材料:包括近三年内的工作业绩、参与的重要财务项目、财务分析报告等。
3. 专业培训材料:包括近三年内的参加的培训、学习情况,以及取得的相关证书等。
4. 业务能力材料:包括近三年内的主管工作情况、处理复杂财务事务的能力等。
5. 个人自述:包括对自身工作的总结、职业发展规划等。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1. 时间要求:请各位高级会计师在两周内完成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2. 报送方式:请将电子版评审材料发送至财政局评审办公室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xxxxx),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评审办公室。
评审材料的准备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非常重要,请各位高级会计师认真对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结果将作为个人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争取取得良好的评审成绩。
感谢各位会计师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辛勤付出和支持,相信通过这次评审,我们的财政局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财政局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谢谢大家!
蚌埠财政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蚌埠财政局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高级会计师:
大家好!根据蚌埠财政局的要求,为了促进财政局内部会计人员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满足财政工作的需要,我局决定对财政局高级会计师进行定期评审。
评审材料的报送是评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评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请各位高级会计师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准备并报送评审材料:
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历、工作年限等。
2. 工作经历:包括在蚌埠财政局的任职情况、负责的财务项目、参与的重要决策等。
3. 专业能力:包括财务分析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财务报表分析能力等。
4. 业绩材料:包括在近三年内取得的突出业绩、财务指标的改善情况等。
5. 培训情况:包括近三年内参加的培训、学习的内容及取得的相关证书等。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1. 时间要求:请各位高级会计师在两周内完成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2. 报送方式:请将电子版评审材料发送至财政局评审办公室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xxxxx),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评审办公室。
评审材料的准备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请各位高级会计师认真对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结果将作为个人职务晋升、薪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争取取得优异的评审成绩。
感谢各位高级会计师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辛勤付出和支持,相信通过这次评审,我们的财政局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财政局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蚌埠财政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蚌埠财政局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通知 篇三
蚌埠财政局2016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通知
根据“蚌埠财政局2016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通知”可知:2016年蚌埠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12月28日之前。
蚌埠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报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评审条件》(财会〔2016〕1203号),所要求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自行下载空白表的,须双面打印,评审表相关位置须盖章)。
2.《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打印件一式22份(A3纸,不需装订,表头及相关位置须盖章,并提供电子版)。
3.相关学历、资格证书材料(均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师资格证书(申报人员所属事业单位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须提供会计师聘任证书);
(4)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2014年、2015年或2016年全国合格证)。达2016年度省线人员,提供网上查分截屏并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5)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继续教育(须经人事主管部门或所在市级人社部门确认);
(6)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等)。
4.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事业单位聘任会计师职务须提供聘任证书)以来的工作实绩材料(须注明制定人和证明人,并盖章)。
5.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或事业单位聘任会计师职务)以来的理论研究成果(提供论文所在杂志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同时提供复印件和电子版本,复印件内容包括论文所在杂志的.封面、封底、杂志目录及完整的论文所在页;同时提供论文word版本的电子文档)。
6.近5年(2011-2015年)年度工作实绩考核情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书。(内容包括个人近五年思想动态、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取得成绩或受到惩罚等综合情况汇报,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出具,并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确认。)
7.取得会计师资格(或事业单位聘任会计师职务)以来的个人会计专业工作报告,并签字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8.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以上打印件或复印件请用A4纸,其中3、4、5、6、7项申报材料须按序装订并装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破格或转评申报人员请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右上角及材料袋上注明“破格”或“转评”字样。
三、申报单位初审
1.材料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其申报材料和证件进行逐一审核,查验是否真实、有效、齐全、规范,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并盖章确认。
2.公示:单位人事部门需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及本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情况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1.申报人请按以下方式报送申报材料:
(1)市属及以下单位的,由所在市财政局汇总报送;
(2)省属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汇总报送;
(3)省属企业的,由企业集团汇总报送;
(4)中央驻皖单位的
,由中央驻皖单位汇总报送;(5)其他单位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财政局汇总报送。
2.报送时间
请市属单位于2016年12月28日之前报送评审材料。
五、相关事项
1.《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财会〔2016〕1203号)及申报材料中相关文件和表格请登陆安徽财政信息网(www.ahcz.gov.cn) 查询或下载。
2.所有材料原件经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专家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全部退回,所收取的材料待评审完毕后一定时间内集中处理,除特别要求外,不予退回。
联系方式:蚌埠市财政局会计科0552-2076967;0552-2072957
附件:1.标准条件(附件1).doc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doc
3.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