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最新3篇)
国土资源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 篇一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宣布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国家对资产评估的监管,规范评估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资产评估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和监管机制,资产评估市场存在一些乱象,不规范的评估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资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也给国家经济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于近期出台,并由国土资源部全面实施。这部法律明确了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规范了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明确了评估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职责义务,加强了对评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国土资源部表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管。通过建立评估机构的备案制度,规范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提高评估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其次,加强对评估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通过加强对评估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再次,加强对评估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建立评估过程的记录和审计机制,加强对评估过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加强对评估报告的审查和公示。通过建立评估报告的审查和公示制度,提高评估报告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表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国土资源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推进资产评估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同时,国土资源部也呼吁广大投资者和评估机构积极配合,主动遵守法律法规,提高风险意识,加强自律管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总之,国土资源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意在加强资产评估的监管,规范评估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只有通过全面实施资产评估法,加强监管和管理,才能推动资产评估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国土资源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 篇二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宣布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产评估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对于全面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资产状况、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和监管机制,资产评估市场存在一些乱象,不规范的评估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资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也给国家经济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于近期出台,并由国土资源部全面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对我国资产评估工作产生深远影响。首先,资产评估将更加规范、透明。法律明确了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规范了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明确了评估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职责义务,加强了对评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其次,资产评估将更加科学、准确。法律规定了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提高了评估报告的可信度和准确性,为投资者和决策者提供了更加科学和准确的决策依据。再次,资产评估将更加服务、便利。法律明确了评估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规范了评估工作的程序和时限,提高了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广大投资者和经济主体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国土资源部表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国土资源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推进资产评估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同时,国土资源部也呼吁广大投资者和评估机构积极配合,主动遵守法律法规,提高风险意识,加强自律管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总之,国土资源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意在加强资产评估的监管,规范评估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只有通过全面实施资产评估法,加强监管和管理,才能推动资产评估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国土资源部呼吁广大投资者和评估机构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资产评估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国土资源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 篇三
国土资源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法通知的通知,规定了土地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备案要求和期限,明确了相应法定评估范围,我们一起来看看通知的具体内容:
一、充分认识《资产评估法》在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的重要作用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资产评估涵盖包括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在内的六大评估领域,肯定了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的专业地位,对于规范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行为,保护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理顺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促进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资产评估法》,全面理解《资产评估法》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把握《资产评估法》构建的评估行业运行和监管模式,加强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强化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管理,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大力促进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依法实行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制度
我省境内新设立土地估价或矿业权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土地估价或矿业权评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股东或者合伙人、评估师等事项发生变化时,依照《资产评估法》规定备案。
对于《资产评估法》公布前已取得行业协会注册证或资格证的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机构,应分别于2017年6月30日前、2017年3月31日前,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到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未达到《资产评估法》规定条件的,不予备案。
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具体承办土地评估机构备案资料的收集、核实、汇总,报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备案。矿业权评估机构按照《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到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备案。
三、合理确定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的法定评估范围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对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法定评估的事项,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保评估
质量和公信力,切实维护公共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的法定评估范围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征用及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评估、标定地价评估、地价动态监测;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其他依法应进行评估的事项。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可参照执行。四、加强对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的监督管理
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在全省开展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议工作,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
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要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处罚情况及时通报省评估行业协会,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牢固树立权力边界意识,不得对评估机构依法开展业务进行限制,禁止利用职权参与、限制或影响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业务,不得与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存在人员或者资金关联。由财政出资、政府委托的矿业权评估业务,通过政府采购优选评估机构。
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议备案监管工作,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通报评估机构和人员执业相关情况。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落实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尽快修改完善章程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深入开展《资产评估法》学习宣传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要切实提高对《资产评估法》学习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法》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所有土地评估和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准确把握《资产评估法》的核心要义和主要内容,全面提升土地估价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水平,维护评估行业的公平正义。要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资产评估法》知识,特别是要使评估委托方和评估报告使用方等各相关主体,全面了解和熟悉《资产评估法》,确保《资产评估法》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