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证明书标准格式(实用3篇)
出资证明书标准格式 篇一
出资证明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于确认某个人或组织对特定项目或企业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在商业和合作伙伴关系中,出资证明书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帮助确保各方之间的权益得到保护,并提供合法、规范的出资证明。
下面是出资证明书的标准格式,以供参考:
出资证明书
编号:[证明书编号]
日期:[日期]
我方(出资人):[出资人姓名/公司名称]
住址:[出资人住址/公司地址]
电话:[出资人联系电话]
受益方(被出资人):[被出资人姓名/公司名称]
住址:[被出资人住址/公司地址]
电话:[被出资人联系电话]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我方同意向受益方提供下述出资: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现金、股权等]
出资期限:[出资期限,如一次性、分期等]
特此证明。
出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出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一份标准的出资证明书格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在填写出资证明书时,需要注明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以便于后续的追踪和管理。同时,出资人和被出资人的基本信息也需要清晰地列出,包括姓名/公司名称、住址和联系电话等。
在具体的出资部分,需要明确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关键信息。出资金额指的是出资人提供给被出资人的资金数额,出资方式可以是现金、股权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出资期限则指出资人与被出资人达成的出资时间安排。
最后,在出资证明书上需要出资人和被出资人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签字日期,以确保证明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出资证明书的标准格式能够帮助各方在出资过程中保持一致的认知,并提供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出资证明书的准确和规范对于商业合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各方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格式填写并妥善保管该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标准格式 篇二
出资证明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商业文件,它用于确认某个人或组织对特定项目或企业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在商业合作中,出资证明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对于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是一份出资证明书的标准格式,以供参考:
出资证明书
编号:[证明书编号]
日期:[日期]
我方(出资人):[出资人姓名/公司名称]
住址:[出资人住址/公司地址]
电话:[出资人联系电话]
受益方(被出资人):[被出资人姓名/公司名称]
住址:[被出资人住址/公司地址]
电话:[被出资人联系电话]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我方同意向受益方提供下述出资: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现金、股权等]
出资期限:[出资期限,如一次性、分期等]
特此证明。
出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出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一份标准的出资证明书格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在填写出资证明书时,需要注明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以便于后续的追踪和管理。同时,出资人和被出资人的基本信息也需要清晰地列出,包括姓名/公司名称、住址和联系电话等。
在具体的出资部分,需要明确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关键信息。出资金额指的是出资人提供给被出资人的资金数额,出资方式可以是现金、股权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出资期限则指出资人与被出资人达成的出资时间安排。
最后,在出资证明书上需要出资人和被出资人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签字日期,以确保证明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出资证明书的标准格式能够帮助各方在出资过程中保持一致的认知,并提供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出资证明书的准确和规范对于商业合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各方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格式填写并妥善保管该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标准格式 篇三
2017出资证明书标准格式范本模板
出资证明书范本(四)
xxx科技局:
我公司于xxxx年x月x日自行立项并实施“xxxxxxxxxx”项目。经审查该项目符合xxxxxxxxxx项目的申报条件。
为此,我公司承诺:公司有能力提供该项目实施的计划投资xxxxxx万元,以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法人签字:
(公章)
xx年x月x日
出资证明书范本(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个,企业法人____个,社会团体法人____个,事业法人___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___个。分别为: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在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 _______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________。 团体法人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________,审批文号为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____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万元。
____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公司临时账户。
六、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七、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八、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签协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