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安全通知(优选6篇)
春节安全通知 篇一
春节将至,为了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安康的春节假期,市公安局特向全市居民发布春节安全通知。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高度重视,增强防范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一、出行安全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多,交通压力加大。出行前,务必检查车辆的行驶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减少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避免疲劳驾驶,尤其是长途驾驶前后,需要休息,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二、防火安全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频繁,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民应该选择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私自在居民区、公共场所等禁放区域燃放。燃放时需注意周围环境,禁止在易燃物附近燃放,以免引发火灾。
三、防范盗窃
春节期间,不法分子利用人员外出拜年的机会,常常趁人不备进行盗窃。市民在外出期间,务必关好门窗,确保家中财物的安全。如果发现可疑人员出现,应及时报警,避免被盗窃。
四、防范电信诈骗
春节期间,电信诈骗活动也有所增加。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求助、投资等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在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报警,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
五、食品安全
春节期间,餐饮业务量大增,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市民在选择餐馆就餐时,应选择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店铺,避免食用不洁食品。同时,家庭烹饪时,要注意食材的新鲜度和烹饪过程的卫生,以保障家人的健康。
六、防范火灾
春节期间,家庭聚会、烧烤等户外活动增多,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民在使用火源时,要注意安全,禁止在易燃物附近使用明火。离开时要确保火源已熄灭,以免造成火灾。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上述安全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氛围。如有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春节假期!
春节安全通知 篇二
随着春节的临近,为了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平安、安康的春节假期,市公安局特向全市居民发布春节安全通知。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加强防范意识,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一、防火安全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增多,为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民应该选择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切勿在居民区、公共场所等禁放区域燃放。燃放时需注意周围环境,禁止在易燃物附近燃放,以免引发火灾。
二、出行安全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多,交通状况复杂。市民在出行前,应检查车辆状况,遵守交通规则,减少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长途驾驶时,应注意休息,防止疲劳驾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防范盗窃
春节期间,不法分子利用人员外出拜年的机会,常常趁人不备进行盗窃。市民在外出期间,务必关好门窗,确保家中财物的安全。如果发现可疑人员出现,应及时报警,避免被盗窃。
四、防范电信诈骗
春节期间,电信诈骗活动也有所增加。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求助、投资等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在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报警,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
五、食品安全
春节期间,餐饮业务量大增,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市民在选择餐馆就餐时,应选择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店铺,避免食用不洁食品。同时,家庭烹饪时,要注意食材的新鲜度和烹饪过程的卫生,以保障家人的健康。
六、防范火灾
春节期间,家庭聚会、烧烤等户外活动增多,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民在使用火源时,要注意安全,禁止在易燃物附近使用明火。离开时要确保火源已熄灭,以免造成火灾。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上述安全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氛围。如有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春节假期!
春节安全通知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加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扬,交通运输繁忙,烟花爆竹生产进入旺季,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和民航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公路、铁路、民航、轮渡以及车站、机场、码头的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要督促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对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严格“跨年夜”等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深入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仓储、经营、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法严治严惩非法生产、仓储、经营、运输行为和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集中连片经营等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入检查督导,确保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对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对前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复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突出煤矿安全重中之重,继续严格落实逐矿盯守责任,以“八查”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排查,提高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频次,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打击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强化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停产整顿矿井和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防违法违规恢复生产和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电力、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进一步深化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储存单位认真落实冬季防冻防凝措施,严防气温骤变引发危险化学品着火、爆炸、中毒事故;加强冶金等连续作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强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四、严格企业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保障“两节”期间生产安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两节”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矿山企业必须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对危险物品的看护守卫,严防丢失或被盗;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地区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对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企业,复产复工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两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企地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XX安委会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安全通知 篇四
公司所属各单位:
二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促进企业平安稳定发展,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元旦、春节期间气候寒冷干燥、极端天气增多的特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冰雪和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
出重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要对本单位的生产作业现场、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工业气瓶、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和控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2、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合理安排工程进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3、各岗位员工要对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进行自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避免风险的能力。
4、要加强治安防盗事件的检查控制,落实治安防盗措施。
5、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公务用车辆的管理,教育员工自驾车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各单位要采取综合措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各单位要安排领导值班,认真执行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
春节安全通知 篇五
一、落实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1、公司各部门、各区域负责人在放假离开办公场地(含宿舍、库房等场地)前必须做好各自负责区域内的三防(防火、防汛、防盗)检查工作,对于存在的隐患要在离开之前处理完毕,安排专人对各室柜箱、门窗锁闭情况及水、电、气源关闭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关好门、窗,关好水、电、气闸,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不得在办公场所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3、总部放假前一天(即2月6号)15:00 起,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卫生进行彻底清理,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清洁,由内控法务部和办公室负责检查。
4、各分公司、各区域负责人根据实际放假时间,自行安排卫生清扫工作。
二、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1、总部值班保安要认真观察监控录像和按规定进行巡查,发现异常须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对不能独自处理的事件须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2、放假期间留守宿舍的员工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用水、用电做到安全使用,出入宿舍前做好人离灯灭,关闭所有电源,上好门锁检查锁牢方可外出。
3、放假期间值班人员须注意防火工作,若有人在办公楼四周燃放鞭炮、烟花时,必须加以制止,制止不听的,给予警告。有危害财产安全的,报警处理。
4、值班人员严禁找非公司员工代班。
5、放假期间,公司所有人员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做到“三不”,不走不安全的路,不去不安全的地方,不参与不安全的事。
三、出行安全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外出游玩时建议结伴而行,做到早出早归,提高安全防范认识,切忌相信陌生人的言行,以防上当受骗。
2、出行要乘坐正规运营的车辆,不要乘坐“黑出租”、“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的车辆。不住非正规的旅店,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严禁酗酒,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3、旅途中要注意防范人身和财物安全。节日期间火车站、公交枢纽、各旅游景点和繁华商业区的公共汽车等是扒窃分子活动猖獗地点,大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外出旅游、购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认识,看管好钱物;
(2)将有效证件和银行卡分开放置;
(3)不要在站台清点财物,打完手机后要放在随身的包内;
(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文明乘车,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要只顾挤车抢座位而放松了警惕,成为扒窃下手的目标。上车后,往中间走,不要挤在门口,遇到连续被挤时要提高警觉,以防被窃。
4、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在燃烧鞭炮、焰火时,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不在易燃物附近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四、值班安排
1、公司全体职工在节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联系通畅,以及时掌握公司的安全动态。
2、各分公司、各区域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值班工作。
3、值班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妥善处理。
4、值班在值班期间为公司水电运行及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工作。
5、公司总部具体听班、值班、保卫人员安排。
请有关负责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及节日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感谢支持和配合。
在此,提前预祝公司全体同仁新春愉快、阖家团圆、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特此通知。
春节安全通知 篇六
各县(市、区)住建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和1月29日省厅召开的“全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主要领导要切实抓好建设系统所属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制度,认真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检查
按照省厅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在节前对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燃气、供热、供水、排水、广场公园、路灯、污水处理、道路桥梁、垃圾处理、物业等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并挂牌督办,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要加大越冬防护工程抽查力度,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及越冬工程留守人员使用的取暖用电设备,保证冬停项目越冬安全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具体内容包括:
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位情况;安全隐患、施工围挡、警示牌情况;道路井盖、户外广告、幕墙情况;供水安全情况;日常各项安全巡视情况、值守履责情况;应急队伍落实值班人员,节日不饮酒情况,手机开机状态;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措施情况。
建设系统所属各行业排查及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于2月5日前报市住建局安全科,邮箱:xxx@126.com。
三、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各地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带班领导白天在岗带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手机24小时联络畅通。各县(市、区)住建局于2月5日前将值班值宿人员及带班领导名单、时间、联系电话报市住建局安全科。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和非岗顶班现象,市住建局将在节日期间按照市委要求采取电话查岗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遇有紧急情况或事故,严格按有关规定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四、加强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春节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制度,有事故(事件)报送相关信息,无事故的报空表,不接受电话“打招呼”。报送时间为春节期间每日15时前,传真:xxx-xxx。春节后对未落实值班值宿、带班制度和未及时报送情况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