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民事起诉书【最新3篇】
人身伤害民事起诉书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全名为张三,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XXXXXXXXXXX。被告是李四,住址为XXXXXXXXXXXXX。我通过此信向贵院提起人身伤害的民事诉讼。
起诉事实如下:在XX年XX月XX日,我与被告李四在某酒吧发生了一起人身伤害事件。当时,我正站在酒吧的舞池旁边观看表演,突然被被告李四用拳头猛击了头部。由于李四的攻击力度很大,我当场昏倒,并且导致严重头部受伤。经过医院的诊断,我被证实患有脑震荡和颅内出血,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根据我与李四之间的关系,我们并无私人仇恨或者纠纷。此次事件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对李四的攻击毫无防备。因此,我相信这是一起明显的人身伤害行为,李四对此负有全部责任。
根据我对李四的了解,他是一个爱喝酒且易怒的人。在当晚,他已经喝了相当数量的酒精饮料,并且在舞池附近不断挑衅其他顾客。我相信他的攻击行为是在酒精的影响下进行的,但这并不应该成为他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身伤害行为是违法的,侵害了我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在此诉讼中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李四赔偿我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XXXXXX元。我还要求法院对李四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已经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事发现场的照片、医院的诊断报告、治疗费用明细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我相信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李四的过错和我所受到的伤害。
在此,我恳请贵院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依法判决。我相信法律的公正将会为我伸张正义,维护我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原告:张三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人身伤害民事起诉书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全名为李四,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XXXXXXXXXXX。被告是王五,住址为XXXXXXXXXXXXX。我通过此信向贵院提起人身伤害的民事诉讼。
起诉事实如下:在XX年XX月XX日,我与被告王五在某酒吧发生了一起人身伤害事件。当时,我正离开舞池准备回家,突然被王五从背后用拳头猛击了头部。由于王五的攻击力度很大,我当场昏倒,并且导致头部受伤。经过医院的诊断,我被证实患有脑震荡和颅内出血,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虽然我承认我与王五之间存在一些个人矛盾,但这并不应该成为他对我实施人身伤害的理由。根据我对王五的了解,他是一个易怒且好斗的人,经常与他人发生争执。我相信这次攻击是他积怨已久的结果,与我在当晚的行为无关。
在被击打之前,我并无任何挑衅或侮辱王五的行为。他的攻击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无法做出任何防御或回击。因此,我相信这是一起明显的人身伤害行为,王五对此负有全部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身伤害行为是违法的,侵害了我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在此诉讼中要求法院判决被告王五赔偿我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XXXXXX元。我还要求法院对王五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已经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事发现场的照片、医院的诊断报告、治疗费用明细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我相信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被告王五的过错和我所受到的伤害。
在此,我恳请贵院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依法判决。我相信法律的公正将会为我伸张正义,维护我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原告:李四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人身伤害民事起诉书 篇三
人身伤害民事起诉书
原告:
(李某某),男,汉族,1982年5月4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12号,电话。
被告:
(刘某某),男,汉族,1980年5月4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2号,电话。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 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三、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5年12月10日早上,原告开车从海淀区XX建材城往新都环岛方向行驶,被告驾驶一辆奔驰车(车牌号:)车从旁边右拐弯,是由北往西转弯,原告来不及刹车,处于本能反应所以往左打轮走到左侧车道。之后后原告就正常行驶,但是被告驾车从后面提速至原告车辆前面不让通过,然后被告就从车里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根棒球棒连打我的牙和头,门牙掉了大半颗,底下的一颗牙掉了一个小角好几颗都活动了,后脑勺也起了个大包。我无辜被打后就打110报了警。此后,原告前去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医嘱休息10天,门诊随诊。
总共花去5000元医疗费、共计休息10天,误工费共计1200元;交通费300元;营养费600元。
综上,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11
具状人: 年4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三丰,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镇XX
村。电话:12345678。
被告:渊明,男,19XX年7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镇XX
街48号,XX县XX机械厂个体工商户主。电话:12345678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64143.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为有十几年工作经验的电工、焊工,被告系XX县XX机械厂个体工商户主, 原告于2015年3月起即进入被告工厂务工。2012年3月23日,被告安排原告去XX市XX乡XX村家巷组XX家进行混泥土机安装调试,酿成右上肢被运转的`机器绞伤的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XX市红十字医院救治,后转往XX县人民医院,共住院54天,期间共花费医药费近6万元(已由被告垫付,且被告已向农村合作医疗申请
报销)。2012年10月24日经长沙市XX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右前臂碾压伤,右尺、桡骨多段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右桡神经损伤,右前臂皮肤撕脱伤,构成两个玖级伤残,一个柒级伤残,综合评定为柒级伤残。后续治疗费捌仟元。伤后休息期壹年,伤后护理依赖肆个月,其中一个月两人护理。原告认为,被告及其XX县XX机械厂并无机械设备制造安装资质,而进行水泥混泥土机的制造及安装,在对机器进行调试过程中也从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更从未及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从而直接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被告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原告家属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其支付后续的部分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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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赔偿损失,但被告均以种种借口推诿。鉴于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XX派出法庭
具状人:
附: 赔偿明细
第2页2015年3月13日
赔偿明细
1、残疾赔偿金:7440×20年×(40%+3%+3%)=68448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5870×20年×(40%+3%+3%)=54004元。
2、残疾精神损害赔偿金:40000元。
3、医药费:2979元。
4、住院伙食费:30元/天* 54天= 1620元。
5、营养费:(住院54天+1年×365天)*30元/天= 8380元。
6、护理费 :31488(湖南统计信息网公布的2011年其他服务业年平
均工资)÷12个月÷21.75×122天+9693÷21.75×30天=28088元。
7、交通费:1500元。
8、误工费:35914(湖南统计信息网公布的2011年制造业平均工资
标准)÷12 ÷21.75×365天(计算至2015年3月22日)=50224.6元。
9、后续治疗费8000元。
10、鉴定费900元。
合计:264143.6元。
第3页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 XXX,女,汉族,1XXX年3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4XXX,
职业:XXX,电话:18222058199 ,住址:天津市XXX。
被告:XXX,身份证号:XXX
电话:XXX,住址:天津市XXX。
被告:XXX:身份证号:XXX
电话:XXX,住址:天津市XXX。
诉讼请求:以下损失总计人民币XXXX元。
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总计人民币2847.02元;
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误工费总计人民币10936.5元;
3、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护理费总计人民币4446.16元;
4、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交通费总计人民币155元;
5、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营养费总计人民币300元;
6、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康复训练及整容费总计人民币5000元;
7、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伤情鉴定费总计人民币230元;
8、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人民币20000元;
9、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律师费2500元;
10、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由二被告连带负担。
民事起诉状(人身损害赔偿)
原 告:许弟弟,男,汉族,生于1957年10月31日,身份证号码:32050719571031301X,
住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漕湖经济开发区漕湖花园47幢201室。
被 告:沈**,男,汉族,生于1969年12月29日,身份证号码:,
住址:苏州市相城区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司法鉴定费等共计368012.37元。(详见赔偿清单)
二、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雇请原告拆除自家室内隔离墙。2011年9月29日,原告在拆墙过程中,因墙体本身不牢固而突然倒下,将正在工作的原告砸伤,随后原告被送往相城区人民医院急诊,9月30日转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上海长征医院治疗,原告的伤情经该院诊断为“1、L2椎体爆裂性骨折伴不全瘫,2、L2右侧椎板骨折,3、L1、2双侧横突骨骨折,4、第6、7肋骨骨折。”在该院住院8天后又转到相城区人民医院治疗,并于2011年10月29日出院。原告在医疗终结后,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于2012年11月27日依法作出苏大司鉴所[2012]临鉴字第320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结论为原告属于八级伤残。
原告受伤后,医疗费用及其他的相关支出均由原告自行垫付,被告未支付任何费用。原告多次向被告方要求赔偿未果,之后又于2012年9月24日通过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向被告方致函要求协商赔偿事宜,被告口头表示只愿意承担其中的18万元。事实上,原告受伤的医疗费一项就有十几万元了,远难弥补原告损失。原告家庭经济困难,在受伤之后无法继续工作,又支出巨额医疗费用,生活已难以为继。
综上,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相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2年12月 日 附:1、起诉状副本2份;
2、赔偿清单3份;
3、证据目录及其相关证据3份。
赔偿清单
1、 医疗费:125266.37元
2、 误工费:
3、 护理费:
4、 住院伙食补贴:
5、 交通费:
6、 必要的营养费:
7、 残疾赔偿金:
8、 残疾辅助器具(轮椅)费:
9、 精神损害抚慰金:
10、司法鉴定费:
以上共计
人身损害起诉状模板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13601091500 。 案由: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贵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元、交通费:** 元、营养费:***元、残疾赔偿金:***费:**** 元、复印费:*** 元,共计:**** 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告进入*******公司工作,原告的职务是现场主管,月均工资为3433元。****年**月**日下午15:00左右原告在车上帮助司机装废弃钢材,原告装完后等待司机开车去过磅,因司机开车过快,车辆拐弯时因惯性将装有钢材的斗子和原告甩下车。原告的右腿被砸伤,随后原告被送往高碑店市人民医院急诊,因为原告伤情严重该院无法诊治,随后原告被转至北京301解放军总院进行医治,原告的伤情经该院诊断为“车祸多发伤,右股中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失血性休克、重型颅脑损伤、左侧额颞叶脑挫裂伤、右股静脉血栓形成、右股浅动脉远端闭塞”。原告在住院13天后又转到解放军总参军训部直属医院治疗,并于***年**月***日出院。在医疗终结后,原告为便于今后的生活自理,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安装了假肢。北京****司法鉴定所经首特华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委托依法为原告****进行鉴定并于****年*月*日作出京盛唐司鉴所[****]临鉴字第***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管志国构成四级伤残”。
因此次事故原告右腿被-迫截肢,现在及以后生活、工作的能力大大降低,原告曾向被告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但是被告百般推脱不履行赔偿义务。
综上,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河北省*****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 此致
××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
2、诉讼副本应按被告人数提交。
3、随诉状应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验伤单、伤势证明、护理证明及各种合理费用凭据、转院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