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精选3篇)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篇一
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为了保证选拔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首先,复试录取的过程应该遵循程序化和规范化。学院应当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复试录取的详细流程和时间安排,并在合适的时候向考生公布。同时,面试评委应当按照程序进行评审,确保每个考生都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接受评审。
其次,复试录取应当综合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学院应当设立多个评审指标,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以确保录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评审指标应当在面试评委中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并在评审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评分和评议。
第三,面试评委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评审经验。面试评委应当是学院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经验的教师。他们应当对考生的相关专业和领域具有深入的了解,并能够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潜力进行准确的评估。同时,面试评委应当严格遵守评审的规范和纪律,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四,复试录取的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学院应当在录取结果确定后,及时将结果通知给考生。同时,学院应当向考生公布录取的标准和比例,并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提高考生对学院的认识和了解。
第五,对于复试录取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学院应当设立申诉渠道。考生有权对录取结果进行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学院应当对申诉进行认真的审核和调查,并及时给予答复。对于申诉情况复杂的考生,学院应当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研究和评审,以确定最终的结果。
总之,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只有这样,才能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为学院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篇二
为了确保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首先,在复试录取的过程中,学院应当确保面试评委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面试评委应当是学院的教师,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评审经验。学院应当严格遵守面试评委的选拔和任命程序,确保评委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其次,学院应当设立多个评审指标,综合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评审指标应当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学院应当设立评分标准,并在评审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评分和评议,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三,学院应当严格遵守录取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学院应当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复试录取的详细流程和时间安排,并在合适的时候向考生公布。学院应当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公布录取的标准和比例。
第四,学院应当设立申诉渠道。考生有权对录取结果进行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学院应当对申诉进行认真的审核和调查,并及时给予答复。对于申诉情况复杂的考生,学院应当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研究和评审,以确定最终的结果。
第五,学院应当加强对考生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学院应当向考生公布学院的发展情况、师资力量和研究方向,提高考生对学院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学院应当加强对考生的引导,帮助考生了解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发展方向,提高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总之,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学院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只有这样,才能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为学院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篇三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sim.whu.edu.cn/tzgg/2017-03-07/5397.html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方卿(院长)、付兴荣(院党委书记)、陆伟(副院长)、胡伟(院党委副书记)四人组成,方卿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注:复试分数线需不低于国家线,复试比例计算包含上国家线未上院线的优秀夏令营营员。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夏令营优秀营员按《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中的优惠政策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四、调剂政策
(一)专业学位
1、出版硕士(非全日制)接受院内学硕专业(含图书馆学、档案学、出版发行学、信息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情报学)考生的调剂,优先接受参加复试考生的调剂;
2、图书情报硕士(非全日制)接受报考本院图书情报硕士(全日制)考生的调剂;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7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报考本院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复试前进行申请,填写《武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见附件),发送邮件至simyjsb@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为“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图书情报/出版)调剂申请+原报考专业+总分+姓名”,申请须在3月30日上午12:00前提交;也可在复试后进行申请,申请最后受理期为4月5日17时。优先考虑复试前申请调剂的考生,如指标已完成,可能不接受复试后申请。
4月5日后在录取指标还有空余的情况下,出版硕士接受校内相关专业的调剂,图书情报硕士接受院外管理类联考专业的调剂。
注:非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录取后档案转入学校,毕业时可以派遣。
(二)学术学位
档案学接受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复试考生调剂。
五、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全日制学硕:3月27日9:00-11:00
专硕及单考班:4月1日上午9:00-11:00
地点:武汉大学信息管
理学院209会议室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全日制学硕复试于3月27日下午进行,专硕及单考班于4月2日进行,复试分组情况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资格审查时查看学院公告。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我院按学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每名考生复试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