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推荐3篇】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篇一
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在推动重点工作的完成过程中,督查督办机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提高工作完成质量和效率,特发出本通知,希望各级部门能够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加强督查督办工作。
一、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目标。各级部门要明确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并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全面了解任务要求。同时,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进行。
二、加强督查督办力量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应合理配置专职督查督办人员,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同时,要加强对督查督办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对于督查督办人员的表现,要进行及时评价和奖惩,激励其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督查督办工作需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于重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解决。各级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汇总。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重点工作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合作,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在推动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任务。对于重点工作中出现的协调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宣传。督查督办工作是政府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督查督办工作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督查督办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同时,要及时公开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察机制,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做好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建设,加强信息反馈和协调配合,加强工作宣传和监督,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只有通过加强督查督办,才能够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希望各级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篇三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宿建发〔2017〕142号)文件废止。
特此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2017-03-13 20:33 | #2楼
督查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工作环节和方法,是落实决策和部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进一步发挥督查工作效能,强化督查意识、优化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现就加强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局领导关注的焦点开展督查,通过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基础数据,反馈工作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二、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督查工作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真实情况,严格按照督查时限和质量要求,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
着眼于全局和推进决策部署的落实,抓住重点,及时、有效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保密原则
督查工作实施范围为局系统内部,需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目的。
三、督查内容
(一)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重要方针、政策、
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市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落实情况;
(三)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市纪委、信访部门转办件、督办件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局党委决议和局领导交办件的落实情况;
(五)重要工作完成的情况反馈;
(六)工作计划和基础数据的报送情况;
(七)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
(八)信息、材料的报送情况;
(九)其他根据工作需要督查的事项。
四、督查机构
局纪委书记任督查组组长,局办公室成员为督查组成员。督查组在局党委领导下、按照要求组织督查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五、督查方式
(一)报送总结等书面材料;
(二)听取工作汇报;
(三)组织明察暗访;
(四)内部通报。
六、责任追究
(一)按照《 “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主题活动责任追究办法》贯彻落实责任追究。
(二)局办公室要定期通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全年督查情况将计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
核。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上级交办事项亲自督促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督查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关注点和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对一些重要事项的落实,要明确提出落实的时限要求,及时办理、按时反馈,保证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督查工作要与调查研究工作紧密结合。对事关全局、以及涉及人劳社保领域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督查组要督促职能科室(单位)深入调研,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动态和倾向,重点剖析,典型分析,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四)加强协调,发挥整体作用。督查组和职能科室(单位)要加强沟通和配合,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