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辞退通知书_最新员工辞退通知书【精彩3篇】
旷工辞退通知书 篇一
尊敬的XXX:
经过公司多次劝告和警告,您仍然多次无故缺勤,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根据公司规定,我们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即解雇您的职务,并终止您在公司的雇佣关系。
在您加入公司的时候,我们对您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并给予了您相应的培训和支持。然而,您对于工作的态度和表现与我们的期望相去甚远。您的旷工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团队的合作效率,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们深感遗憾,您没有珍惜这次就业机会,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公司和团队的影响。我们希望您能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从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请您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根据公司的规定,您将享有以下权益:
1. 您将会收到您截至目前为止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 您有权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您有权向公司提出申诉,如果您认为我们的决定存在不公或不合理之处。
希望您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这次解雇,并在将来的工作中获得更多的成长和进步。我们衷心祝愿您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再次感谢您在公司的付出,并对您的未来发展表示祝福。
此致
公司领导
日期
旷工辞退通知书 篇二
尊敬的XXX:
我们很遗憾地通知您,经过公司多次劝告和警告,您因为长期无故缺勤,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根据公司规定,我们决定解雇您的职务,并终止您在公司的雇佣关系。
您在公司的工作期间,我们曾对您的能力和潜力充满期待。然而,您的旷工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团队的合作效率,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多次与您沟通,希望您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出改变,但可惜地是您并没有积极回应。
我们深感遗憾,您没有珍惜这次就业机会,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公司和团队的影响。我们希望您能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从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请您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根据公司的规定,您将享有以下权益:
1. 您将会收到您截至目前为止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 您有权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您有权向公司提出申诉,如果您认为我们的决定存在不公或不合理之处。
希望您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这次解雇,并在将来的工作中获得更多的成长和进步。我们衷心祝愿您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再次感谢您在公司的付出,并对您的未来发展表示祝福。
此致
公司领导
日期
旷工辞退通知书_最新员工辞退通知书 篇三
旷工辞退通知书范本_最新员工辞退通知书
员工旷工应该怎么处理?对于严重旷工的员工,一般都会采取辞退的方式。那么,要怎么写一份辞退旷工员工的通知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旷工辞退通知书,欢迎阅读!
员工旷工辞退通知书篇1
_______先生/女士:
由于你经常旷工迟到,影响到正常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经公司研究,按照公司的《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30日内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
特此通知。
_______公司人力资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员工旷工辞退通知书篇2
×××员工:
兹因你在××(工作场所)工作期间于××年××月××日未按公司规定执行正确的出勤,违法了××公司《员工手册》××款××条(或劳动合同××款××条):××××××××××××××××。情节特别严重,影响及其恶劣,现根据公司规定,将对你处以解聘的处分,特此通知!
此致
××公司
日期
员工旷工辞退通知书篇三
女士/先生:
根据 (填写劳动合同,企业规章等), 公司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请您于 年 月 日之前,按《员工离职交接表》的要求,做好工作、公司文件资料、财物的移交,于 年 月 日之前来财务部门办理工资结算等事宜,超过此时限,我们将视为您放弃此权益!
签发人: 日期:
员工签名: 日期:
劳动法旷工规定
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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