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优选3篇】
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 篇一
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的重要性
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是确保医疗机构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对医疗机构的卫生和医疗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卫生监督计划,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可以建立一套标准化的卫生管理制度。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指南,明确医疗机构的卫生标准和程序,规范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行为。这样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卫生水平,减少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健康安全。
其次,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可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和检查。通过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抽查,发现并纠正医疗机构的卫生问题。监督计划还可以建立监督员制度,委派专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还可以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通过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医疗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技术水平。这样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卫生水平,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还可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和沟通。通过与患者、家属、社区居民等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对医疗机构卫生问题的关注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改进服务。同时,可以与相关部门建立卫生监督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医疗机构的卫生工作,形成合力。
综上所述,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卫生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以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和沟通,可以有效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 篇二
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的实施措施
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的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确保计划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效果的最大化。
首先,应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市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卫生监督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同时,要配备专业的卫生监督人员,具备医疗卫生知识和监督能力,以保证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其次,应制定健全卫生监督制度和规范。市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要求和标准,规范卫生监督的程序和方法。同时,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监督数据,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再次,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市政府应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卫生检查和抽查,发现并纠正卫生问题。检查和抽查应由专业的卫生监督人员进行,采取随机抽样、现场检查等方式,确保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此外,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市政府应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医疗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技术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最后,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和沟通。市政府应与患者、家属、社区居民等开展广泛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对医疗机构卫生问题的关注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改进服务。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卫生监督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医疗机构的卫生工作。
综上所述,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健全卫生监督制度和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以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和沟通。只有通过系统性、科学性的措施,才能确保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的有效实施,提高医疗机构的卫生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安全。
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 篇三
市政办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计划
为全面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卫生局《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和《年全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年全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摸清本底,建立和完善“两项”档案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的通知》要求和医疗卫生机构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本底,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并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对“两项”档案进行补充修订,建档时限为每年一档,到期续建。
二、明确监管职责,落实分级监督管理制度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一级以上医院、卫生院、城区门诊部、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办事处)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措施得力。”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认真做好卫生行政许可与医政监督执法的衔接工作,做到信息畅通。
三、建立专家指导制度,提高医政执法技术含量
根据医政执法工作需要,聘任二级医疗机构行政管理人员、有关专业技术骨干,建立特约卫生监督员专家库。邀请特约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提供专业咨询、案件研讨等工作,对医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提高。同时,特约卫生监督员作为各医疗机构的信息联络员,及时将医政执法信息和工作部署传达到各自医疗机构,起到信息沟通和桥梁作用。
四、实施综合执法,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根据市卫生局工作重点提出的`“年对公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应达100%,推动公立医疗机构监管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作要求。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好综合执法工作,避免公立医疗机构出现违法执业、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医疗事故、非法医疗广告等行为。
五、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规定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胶南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依据,以此推动和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行业自律机制。
六、加强重大案件回访,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暗访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实行重大案件回访,制定和
完善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对无证非法行医多次被取缔或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再次非法行医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当地公安部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相互通报信息,严厉打压非法行医行为。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关注媒体报道动向,执法检查随时跟进,坚决避免检查滞后和不作为现象发生,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七、建立巡查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并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把辖区内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执法工作具体分解到相关科室和每位卫生监督员,确保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将卫生监督执法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八、以点带面,积极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
年4月份开始,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诊疗行为”为主题的诊所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精神和市卫生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点带面,积极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授牌”的“六统一”管理模式,纠建结合,规范诊所的医疗广告发布和执业行为,提高我市诊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年底前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以上,明年争取达100%。
九、开展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单位和母婴保健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年5至10月份,将对全市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单位和母婴保健机构以及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执法检查,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
十、加大医疗广告监测与处罚力度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整顿医疗广告工作部署和《市医疗广告卫生行政处罚量罚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处罚、上报、公示和案件移送工作。加大违规医疗广告的整顿与行政处罚力度,净化医疗广告市场环境。
十一、其他工作
加大医政监督调研力度。围绕制约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掌握现状,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加大卫生监督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把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作为培训重点,特别是加强医政监督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加大医政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增强医政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及时公布卫生监督执法活动进展,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增强新闻宣传意识,做好宣传策划,结合当地实际,找准宣传重点,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邀请媒体进行专题报道、深度报道、追踪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增强卫生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