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优秀3篇】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作为一所专门培养商贸和旅游相关人才的职业学院,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致力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以规范招生程序和要求。
一、招生计划
1.学院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专业和名额分配。
2.学院将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并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二、招生对象
1.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年龄限制在18至25周岁之间。
2.招生对象需具备相应的学业成绩和素质要求,以及符合专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程序
1.招生宣传:学院将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招生信息,确保信息传递到各个招生对象。
2.报名:招生对象根据学院公布的招生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3.笔试/面试: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学院将组织笔试或面试环节,对报名者进行考核。
4.资格审核:学院将对报名者的学业成绩和资格进行核实和审核。
5.录取公示:学院将公示录取名单,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受异议和申诉。
6.录取:学院将按照招生计划和名额分配,公示的录取名单进行录取工作。
7.报到注册:录取的学生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到注册手续。
四、招生政策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
2.学院鼓励优秀生源报考,并设立奖学金和资助政策,为优秀学生提供经济支持。
3.学院注重招生对象的综合素质,除了学业成绩外,还将综合考虑报名者的综合素质评价。
五、招生宣传
1.学院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园宣传栏、社交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招生信息。
2.学院将组织开展专场招生宣讲会,向高中学生和家长介绍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招生政策。
3.学院将与相关中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校园招生宣传活动,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
通过本招生章程的制定和实施,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商贸和旅游专业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学院将持续改进招生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二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商贸和旅游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了适应行业的需求,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制定了招生章程,旨在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为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招生计划
1.学院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学院办学特色,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
2.招生计划将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数量。
二、招生对象
1.学院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年龄限制在18至25周岁之间。
2.招生对象需具备相应的学业成绩和素质要求,以及符合专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程序
1.招生宣传:学院将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招生信息,确保信息传递到各个招生对象。
2.报名:招生对象根据学院公布的招生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3.考核:学院将组织笔试或面试环节,对报名者进行考核,以评估其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4.资格审核:学院将对报名者的学业成绩和资格进行核实和审核,确保招生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5.录取公示:学院将公示录取名单,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受异议和申诉。
6.录取:学院将按照招生计划和名额分配,公示的录取名单进行录取工作。
7.报到注册:录取的学生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到注册手续。
四、招生政策
1.学院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
2.学院将设立奖学金和资助政策,鼓励优秀生源报考,并为他们提供经济支持。
3.学院将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重选拔具备综合素质的学生。
五、招生宣传
1.学院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园宣传栏、社交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招生信息。
2.学院将组织开展专场招生宣讲会,向高中学生和家长介绍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招生政策。
3.学院将与相关中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校园招生宣传活动,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
通过本招生章程的实施,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商贸和旅游专业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学院将不断完善招生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三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科技、商贸、艺术、金融和旅游等于一体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的阳光工程,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Zheng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Commerce & Tourism),学校国标代码:14380,河南省招生代码:6386,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院是经河南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高职专科技能型人才为主,学院现有6个系20 专业。
第六条:学院坐落在河南省省会——郑州市(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收普通大专学生。
第七条: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实验、实训条件先进,学习和生活条件优良。优质的办学资源和丰
富的办学经验,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
第十三条: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校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四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8800元∕年,其他专业6800元∕年。
第十七条:学院奖助措施:目前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对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每一个优秀学生能圆大学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
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九条: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71—67822631 67822632 67789995
传 真:0371—67789995
招生网址:http://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
邮 编:45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