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人事考试计划【最新3篇】
宿迁人事考试计划 篇一
宿迁人事考试计划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
宿迁市作为江苏省的重要城市,为了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制定并实施了宿迁人事考试计划。这一计划的目的是通过考试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为宿迁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宿迁人事考试计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它可以确保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通过考试选拔,可以筛选出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其次,它可以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建设。考试计划可以激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市政府的中坚力量,为市政府的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最后,它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通过公正、透明的考试选拔制度,可以消除腐败和不公平现象,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宿迁人事考试计划的实施步骤包括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首先,招聘公告是考试计划的第一步。市政府会发布一份招聘公告,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和要求等信息,吸引人才报考。然后,报名阶段是考生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环节。考生需要按照公告的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接着,资格审查是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的环节。资格审查主要是检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包括学历、年龄和相关工作经验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环节。
笔试是宿迁人事考试计划的核心环节。它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等科目。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并达到一定的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面试环节。面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的考察。面试主要包括面试官提问和考生回答问题的环节,通过面试可以更好地了解考生的能力和适应能力。最后,体检是对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以确保考生能够胜任相关职位的工作。
通过上述步骤,宿迁人事考试计划可以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为宿迁市的发展贡献力量。同时,这一计划的实施也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增加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因此,宿迁人事考试计划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希望市政府能够继续完善和推进这一计划,为宿迁市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宿迁人事考试计划 篇二
宿迁人事考试计划的优势和挑战
宿迁市近年来实施了人事考试计划,旨在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为市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这一计划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宿迁人事考试计划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能够确保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考试选拔,可以筛选出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其次,它能够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建设。考试计划可以激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市政府的中坚力量。最后,它能够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通过公正、透明的考试选拔制度,可以消除腐败和不公平现象,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然而,宿迁人事考试计划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考试的科目和内容需要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果考试科目和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那么考试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宿迁市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考试科目和内容,确保考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其次,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是一个挑战。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和舞弊的可能,这将影响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因此,宿迁市需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最后,考试的费用也是一个挑战。考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参加考试,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人来说可能会增加经济负担。因此,宿迁市需要合理确定考试费用,减轻考生的经济压力。
为了克服上述挑战,宿迁市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加强对考试科目和内容的研究和改进,确保考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其次,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最后,合理确定考试费用,减轻考生的经济压力。通过这些措施,宿迁人事考试计划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为宿迁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总之,宿迁人事考试计划的优势在于能够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然而,它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考试科目与实际工作的匹配性、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以及考试费用等方面。通过加强研究和改进、加强监督和管理以及合理确定费用等措施,宿迁市可以克服这些挑战,更好地实施人事考试计划。
宿迁人事考试计划 篇三
2013宿迁人事考试计划
一、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本科学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人员限本市户籍。
2、具有本市户籍(2015年2月21日之前落户,下同)的大专学历人员和本市生源的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
3、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宿驻军配偶、在宿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县(区)的职位。
4、本市和驻宿省垂管部门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6、定向招考“面向在宿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5”),招考对象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宿迁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含组织部选调生,不含大学生村官)。
7、定向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本县(区)行政区域内2011年8月31日前任职、近两年所在村处于本乡镇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内或受过乡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直部门表彰)、现仍在任的村(社区)支书(主任)(不含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8、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简介)。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5年宿迁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宿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可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缴费时间: 2015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4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5年3月25日~26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洪泽湖路114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9日~23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27-8435378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可到江苏组织部网站、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公务员局网和宿迁人事考试网查阅、下载。
(二
)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由招考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所有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体检前,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录司法警-察和公安民-警的职位,面试前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按拟录用人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用人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六、录用
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录用考生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