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语读后感【实用3篇】
西窗法语读后感 篇一
《西窗法语》是一本让人耳目一新的法语学习书籍。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它的独特之处和学习法语的乐趣。
首先,这本书采用了西窗独特的教学方法,让我对学习法语有了全新的理解。传统的法语学习方法通常以语法为主,让学生先掌握词汇和语法规则,然后进行翻译和模仿练习。但《西窗法语》却打破了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书中通过故事、对话和实际情境等形式,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展示了法语的使用场景和语言技巧。这样的教学方法不仅让我更容易理解和记忆法语知识,而且激发了我的学习兴趣。我不再感到枯燥和无聊,而是享受着学习法语的过程。
其次,书中的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各个方面的法语知识。《西窗法语》共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都包含了词汇、语法、听力、口语和写作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通过逐步学习,我能够系统地掌握法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而且,书中的例句和练习题都非常实用,让我能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所学的知识。例如,在第一单元中,书中介绍了一些常用的问候语和礼貌用语,并提供了一些与法国人交流的实际情境。通过模仿和练习,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语言表达方式。这样的学习方法让我感到非常实用和有效。
最后,我还要提到这本书的设计和排版。《西窗法语》采用了清晰简洁的排版风格,配以大量的插图和彩色图片。这样的设计不仅美观大方,而且让人更容易理解和记忆所学的内容。同时,书中还附有CD和练习册,方便我进行听力和口语练习。这样的设计让我觉得学习法语不再是一项枯燥的任务,而是一种享受和乐趣。
综上所述,《西窗法语》是一本非常优秀的法语学习书籍。它独特的教学方法、丰富的内容和精美的设计让我对学习法语有了全新的体验。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提高了法语水平,而且培养了对法语学习的兴趣和热爱。我相信,这本书将成为我学习法语的得力助手和良师益友。
西窗法语读后感 篇二
《西窗法语》是一本非常有趣和实用的法语学习书籍。我读完这本书后,对法语学习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在学习过程中收获了很多。
首先,这本书的教学方法非常独特和创新。传统的法语学习方法通常注重语法和词汇的学习,而《西窗法语》则以故事和实际情境为基础,让学生通过阅读和模仿来学习法语。这样的教学方法让我感到非常新鲜和有趣。通过阅读书中的故事和对话,我能够更好地理解法语的用法和表达方式。而且,书中还提供了丰富的练习题和例句,让我能够更好地巩固所学的知识。这样的学习方法使我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提高法语水平。
其次,书中的内容非常实用和丰富。《西窗法语》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都包含了词汇、语法、听力、口语和写作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通过逐步学习,我能够全面地掌握法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而且,书中的例句和练习题都非常实用,能够帮助我更好地运用所学的知识。例如,在第三单元中,书中介绍了一些购物和点餐的常用表达方式,并提供了一些实际情境,让我能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的知识。这样的学习方式让我感到非常实用和有效。
最后,书中的设计和排版也非常出色。《西窗法语》采用了简洁明了的排版风格,配以大量的插图和彩色图片,让人感到视觉上的享受。同时,书中还附有CD和练习册,方便我进行听力和口语练习。这样的设计让我觉得学习法语不再是一项枯燥的任务,而是一种享受和乐趣。
综上所述,《西窗法语》是一本非常优秀的法语学习书籍。它独特的教学方法、实用的内容和精美的设计让我对学习法语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且在学习过程中获得了很多收获。我相信,这本书会成为我学习法语的有力帮助和指导。
西窗法语读后感 篇三
西窗法语读后感
《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
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网上赞赏《西窗法雨》为能提高思想深度的佳作,我个人十分赞同,其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最能引起读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极具启发性。
前段时间刚讨论完的《安提戈涅》,《西窗法雨》中亦有提及,题目为法上“法”。第一个法指的是世俗法律,第二个“法”在《安提格涅》中指的是宗教法律。当世俗法律和宗教法律发生冲突时,安提戈涅说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家法律的宗教法律。回到《西窗法雨》,在法上“法”的后一篇,便是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这样的安排,在情理中,也符合人们思考问题的逻辑。之所以选择服从后一个“法”,是因为世俗的`法律有缺陷,这是不可否认亦是无法避免的,毕竟法律是人制定的,难免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法律的缺陷还在于,遇到特殊情况时无法随机调整,灵活处置。而作为法上“法”的更高法则,指得就是宗教法律吗?我看不然。事实上,它和世俗法律一样有着不可避免的缺陷。那法上法会是人的智慧吗?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我觉得高于国家法律的更高的原则,指的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正义基础上的判断,不是常说“公道自在人心”吗?就像安提戈涅一样,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选择自认为更好的法律秩序。
《西窗法雨》中有一篇随笔题为《死刑的存废》,说的正是社会上激烈讨论的问题。对于死刑的存废问题,我以前一直是墙头草,觉得两方都有道理,但看了《西窗法雨》及潘军的《死刑报告》后,我坚定地站到了废除死刑这一立场上。
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认为这很公平。说到底,这只是以血还血的等害报复观念。换种说法,既然他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将如何定位?严格意义来讲,他们也是杀人犯,那么他们是否也要被杀掉呢?如此说来,何时才是结束的时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不应该被剥夺,无论是以怎样的名义。
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而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剥夺罪犯性命的死刑显然违反了刑法的本质。人死了又如何重新做人?
如果说伤害别人的生命是非法的,那么代表国家代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