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正义论》有感【精简4篇】
读《正义论》有感 篇一
《正义论》是由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著的一本重要著作,对于我们理解和思考正义的概念和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深被康德对于正义的深入剖析和严谨逻辑所吸引。本篇文章将从个人道德观和社会正义的角度,谈谈我对于《正义论》的一些感悟和思考。
首先,康德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他的个人道德观,即“人是自身立法者”。他认为个人的道德行为应该是基于自由意志并遵循普遍性原则。这一观点对我个人来说有着很大的启发。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面临各种道德困境和选择,而康德的个人道德观告诉我们,我们应该根据普遍性原则来决定我们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这种自律和自由意志的观念让我深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并且激励我更加积极地追求道德的完善和进步。
其次,康德对于社会正义的思考也给了我很多启示。他认为社会正义应该建立在普遍性原则的基础上,并且强调人的尊严和平等的重要性。他提出了“目的论”的观点,即人类社会的发展应该以实现每个人的尊严和幸福为目标。这一观点使我深刻意识到社会正义的重要性,并且激发了我为实现社会正义而努力的动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社会中存在着不公平和不平等的现象,而康德的社会正义观提醒我们要关注每个人的利益和尊严,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环境。
最后,读完《正义论》后,我认识到正义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道德行为,更是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和准则。个人的道德行为和社会的正义发展是相互关联和影响的。只有每个人都能以普遍性原则为指导,追求道德的完善和社会的正义,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和公正的社会。
综上所述,阅读《正义论》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和启示。康德的个人道德观和社会正义观触动了我内心深处对于正义的渴望和追求。通过深入思考和实践,我希望能够将康德的思想贯彻到我的日常生活中,努力为实现个人的道德完善和社会的正义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读《正义论》有感 篇二
《正义论》是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一部重要著作,它对于正义的概念和原则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深地被康德的思想所吸引和感动。本篇文章将从康德的普遍性原则、社会契约和公正的角度,谈谈我对《正义论》的一些思考和感悟。
康德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他的普遍性原则,即“行为应该按照一种普适的法则,如果这种法则得以广泛采用,那么它就是正确的”。这一原则强调了道德行为的普遍性和一致性,它告诉我们我们的行为应该基于普遍适用的原则,并且这些原则应该适用于所有的人。这一观点使我深思个人的道德行为,并且激励我更加积极地遵循普遍性原则来指导我的行为。康德的普遍性原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道德行为的准则,使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我们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要求。
除了普遍性原则,康德还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他认为正义应该是通过社会契约来实现的,而社会契约是基于人们自愿达成的共识和约定。这一观点使我意识到正义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行为,更是一个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社会契约的概念告诉我们要实现正义,每个人都需要积极参与到社会契约中,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只有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
最后,康德对于公正的思考给了我很多启示。他强调正义应该建立在对人的尊严和平等的基础上。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和追求,并且每个人的目的和追求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这一观点使我深刻意识到公正的重要性,并且激发了我为实现公正而努力的动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面临各种不公平和不平等的现象,而康德的公正观提醒我们要关注每个人的利益和尊严,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环境。
综上所述,阅读《正义论》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和启示。康德的普遍性原则、社会契约和公正观让我深思个人的道德行为和社会的正义发展。通过深入思考和实践,我希望能够将康德的思想贯彻到我的日常生活中,努力为实现个人的道德完善和社会的公正做出积极的贡献。
读《正义论》有感 篇三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读《正义论》有感 篇四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着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
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