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国贸专业实务课程之设置构想论文【优选3篇】
独立学院国贸专业实务课程之设置构想论文 篇一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作为独立学院的国贸专业,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他们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因此,在国贸专业实务课程的设置上,我们应该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的教学内容,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首先,我们可以设置一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这门课程可以包括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学生可以学习到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流程和规则,以及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了解到国际贸易的实际操作流程,培养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我们可以设置一门国际市场营销实务课程。这门课程可以包括国际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学生可以学习到国际市场营销的基本概念、策略和实施方法,以及国际市场营销的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了解到国际市场营销的实际操作流程,培养他们的市场分析和营销策划能力。
此外,我们还可以设置一门国际商务谈判实务课程。这门课程可以包括国际商务谈判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学生可以学习到国际商务谈判的基本原则、技巧和实施方法,以及国际商务谈判的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了解到国际商务谈判的实际操作流程,培养他们的谈判和沟通能力。
最后,我们可以设置一门国际贸易法律实务课程。这门课程可以包括国际贸易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学生可以学习到国际贸易法律的基本原则、规则和实施方法,以及国际贸易法律的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了解到国际贸易法律的实际操作流程,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
综上所述,独立学院国贸专业实务课程的设置应该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的教学内容。通过设置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实务、国际商务谈判实务和国际贸易法律实务等课程,可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他们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这样的课程设置将为学生的学习和未来的就业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独立学院国贸专业实务课程之设置构想论文 篇三
独立学院国贸专业实务课程之设置构想论文
摘 要: 为完善独立学院国贸专业实务课程的设置,解决当前国内外贸人才需求紧张和人才培养之间的矛盾,本文分析了独立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存在的普遍问题,以及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课程设置的现状,探讨实务课程的设置不完善对国贸专业毕业生造成就业的困难,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国贸专业实务课程设置的具体构想。
关键词: 独立学院 国际贸易专业 实务课程设置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飞速发展,急需大量的外贸人才,外贸人才的培养任务艰巨。于是,全国各地高校纷纷设立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设置了经济类专业的独立学院一般都设置了这一热门的国贸专业,来解决外贸行业的人才缺口问题。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外贸企业对具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外贸人才需求的紧张局面并没有因为国内本、专科的外贸专业毕业生数量的急剧上升而得到很好的解决,很多外贸专业学生转向其他行业,很多企业选择花更多的钱雇佣有实操经验的老业务员帮助其拓展业务。怎样解决这个问题,这对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国际贸易专业是一门应用学科,大部分开设国际贸易专业的独立学院已经明确把应用型外贸人才的培养作为专业建设的重点,[1]而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运用能力的重要环节,因此实务课程设置是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对于解决我国外贸人才缺口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结合当前独立学院国贸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普遍问题和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实务课程设置的具体情况,提出国贸专业实务课程设置的具体设置构想。
一、当前独立学院国贸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课程结构比例不合理。
有的独立学院在经济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务性专业课三者之间的比例为关系不协调,实务课程的比例不足。有的独立学院盲目加大实务课程比例,但是学生实操能力的提高却有限,大部分学生无法在短时期内独立操作外贸业务。可见简单地增加实务课程比例并不能提高外贸专业学生的实操技能。以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经济学国贸本科班为例,大学四年期间除去课程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共修52门课程,其中公共必修课程17门,经济学基础课17门,专业基础课9门,实务基础课9门,实务课程的性质全是选修课。
(二)实务课程更新缓慢,相关课程内容缺位。
以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经济学国贸本科班为例,开设的实务课程主要为:《商务英语》、《国际结算》、《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实务》、《国际商务谈判》、《国际商务礼仪》、《国际商务函电》、《国际物流》、《报关原理》、《电子商务》等。除了《电子商务》外,其他课程已存在了好几十年,而当代国际经济贸易新实践所需要的新型课程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类的课程则尚未开设,但这些课程讨论的恰恰是我国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遭遇最多的一些问题,此外,跟国贸实务有很大关系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课程缺乏,如《原产地规则》、《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
(三)教材编纂和选用方面比较混乱,教学内容滞后。
目前市场上,教材的种类繁多,适合独立学院培养目标和层次的教材甚少。大部分的独立学院照搬母体学校的教材,理论性较强,独立学院的学生吸收、消化和掌握的效果差。以财经政法系为例,大部分课程设置都是照搬孝感学院的培养方案订立的,教学内容偏重理论性。再如,教材内容更新不及时,ucp600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但许多2007年以前出版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以介绍ucp500条款为主;isbp681对于跟单信用证方式下单据的缮制规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和完善,尤其是商业发票和海运提单等运输单据的缮制有很大变动;《2010通则》在2011年1月1号正式生效,很多教材还是介绍《2000通则》,这类教材不能及时更新,使当前的教学内容跟不上国际贸易的实际发展趋势。
(四)英语课的设置缺乏应用性。
现有独立学院的英语教学体系是依据为涉外专业的公共英语教学需要而设立的,该体系主要培养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对听说能力要求不高,开设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课程收效很差。即使聘有专职的外教来担任口语教学,也因为设置的课时不足,无法根本提高学生的听说能力。此外,双语教学的课程比例不足,双语教学的环境亟待提高,双语教学的教师队伍建设不足。
以财经政法系为例,国贸专业英语课的设置是大一和大二共四个学期公共英语,分基础课和听力课,都由英语专业毕业的教师担任,没有聘请专门的外教来担任口语课程。实务课程中只有商务英语是双语教学,学生的理解和接受的效果不佳。
二、对独立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实务课程设置的建议
独立学院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结合就业形势和服务地域的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课程体系,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
(一)课程结构的设置要合理。
适当加大实务课程的比重,切忌盲目加大实务课程的比重,协调好经济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实务基础课的比例。尽可能地将实务课程教学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过程,使得实务课程内容的掌握与理论课程的授课内容衔接起来,比如单证和外贸课程放在一起讲授。学生可以系统学习外贸中单个流程的全部内容,掌握起来更细致、全面。
(二)不断更新国际贸易实务课程。
对于一些传统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国际贸易单证》等,可以适当增加实训内容,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逐步开设一些新型的实务课程,如《反倾销、反补贴实务》、《ucp60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等课程。要在对外贸企业实际需求有更深刻的了解之后改善课程安排,通过与企业加大多方面的联系等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三)慎重选择使用教材,不要一味照搬母体学校使用的教材。
独立院校的学生有其独特性,相比高职院校,学生素质更高,相比正规本科院校又有所差距,而目前市场上,教材的种类繁多,所以,在教材的选用上,要充分考虑独立学院的学校定位、招生批次和学生特点,在教材内容上,选择更新及时,贴近贸易发展实际形势的适合独立学院培养目标和层次的教材。
(四)构建双语教学环境,增加实务课程双语教学的比例。
国贸专业学生英语水平的提高只通过公共英语来实现是不够的,除了增加公共英语课程的应用性之外,在课程设置上应作如下调整:首先,聘用外教,增加口语课程的课时安排,提高学生的听说能力;其次,实务课程的讲授尽可能使用双语教学,提高双语教学能力;最后,根据学生实际英语水平,增加外贸专业英语课程或者代替传统的商务英语,培养学生用英语制单、处理发盘、询盘,以及外贸实际业务的能力。
此外,独立学院为了培养应用性外贸
人才,在实务课程体系的设置完善过程中,应该有相应的配套改革相结合:第一,加强校内外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实现有效利用。[2]而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运用能力的重要环节,因此实务课程设置是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对于解决我国外贸人才缺口问题有利。应采用校内实验室的教学软件,借助模拟的电子商务外贸平台,使学生结合已学的外贸知识实际操作外贸业务,学习客户发掘、信息发布、询盘管理、客户管理等重要技能。学校应积极与校友单位和关系单位联系,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机会。并且动员学生力量,实行学校联系和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的方法,多方解决学生就业实习问题。第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通过短期聘用有经验的外贸从业人员开展课程示范教学,以提高本校教师的教学质量,另一方面,鼓励专业教师到外贸企业参加实训积累实操经验,更好地实现实务课程教学目标。参考文献:
[1]何龙斌.国贸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探索[j].黑龙江教育,2008,11.
[2]万义平,饶华.构建国际贸易场景实验室,加快应用性人才培养[j].南昌工程学院学报,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