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优选6篇)
建筑合同 篇一
建筑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相关各方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工程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等。建筑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合理划分各方责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介绍建筑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签订流程。
建筑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价格和合同履行期限等。合同主体通常包括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业主是工程建设的委托方,施工单位是负责具体施工的承包方,监理单位则负责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付款方式和争议解决等条款。合同价格是指工程建设所需的费用,可以是固定总价、单位工程造价或者成本加利润等形式。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工程建设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也是各方完成各自责任的时间要求。
建筑合同的签订流程通常包括合同洽谈、合同草拟、合同审批和合同签订等步骤。在合同洽谈阶段,各方就工程的基本要求、价格和履行期限等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在合同草拟阶段,各方根据洽谈结果,起草合同文本,并明确约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等。在合同审批阶段,各方将合同文本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最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各方正式签署合同,并进行公证和备案等手续。
总之,建筑合同是建筑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它起到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各方权益的作用。合同的签订需要各方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合同价格等要素需要明确约定,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只有合同各方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才能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建筑合同 篇二
建筑合同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它对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合理划分各方责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建筑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建筑合同的履行是指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业主应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合理的设计变更要求。施工单位应按时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各方共同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才能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其次,建筑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变更可以涉及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付款方式和合同价格等方面。变更应经过各方协商一致,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并进行相应的合同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签署。
最后,建筑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解除合同可能涉及工程的放弃、合同的解除赔偿和争议解决等问题。解除合同应经过各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解除后,各方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结算和赔偿,并对工程的交接移交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建筑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情况。各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在变更和解除合同时,各方应进行充分协商和合法程序,并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只有合同各方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才能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建筑合同 篇三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xx 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x x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x 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ya贷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 x x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电话:
x x x x年x月x日
建筑合同 篇四
发 包 方: 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北京正华安泰建筑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现向乙方租赁电动吊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
1.2工程地点:广州天河区
第二条 租赁内容
2.1 设备租赁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型号ZLP(D)型(长度根据现场需要)电动吊篮提升机(全套设备),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完好,齐全,机械性能运转正常。乙方包装包拆、包来回运输,提供全套设备质保资料,如有现场检测费用发生,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
2.2乙方的承包范围属于发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称主合同)的承包范围的一部分,乙方对自身所承包的内容进行施工,并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规定。包设备安装拆除及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设备检测合格。
2.3乙方必须如实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甲方可以代办,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并交项目部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
3.1租赁期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要求计算,租金起算日为吊篮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租金结算日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设备之日,合同生效期为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开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合同所述联系地址变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义务,否则视为合同承包方地址无变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发出的信函视为乙方已收悉。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4.1按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吊篮租金为 55 元/台/天。包括乙方技术员工资、伙食费、现场文明施工费、工具费、进场费、设备费、维修保养、设备及零配件保管、救治医疗费、人身保险费等相关保险费用、工卡及平安卡费用、工作服费用、相关赔偿金、人工风险费(因甲方工期延误造成的窝工、费工和人工费上涨等风险费)等费用。
4.2 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满一个月于25天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个月30天银行支票,如此类推。
4.3 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在场计租的吊篮设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免除25天租金。
4.4 乙方开具正规的施工安装发票结算租赁款。
4.5 第三方检测按800元/台。
4.6 协助我司办理论证方案。
第五条 材料设备检验
5.1 每台吊篮进场使用前,需由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5.2吊篮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好后,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送至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现场抽检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须协助乙方派人负责装卸车、垂直运输、搬运、安装及调试,直至达到试验合格的标准。检测合格的设备,方能交付甲方开机使用。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权利
7.1甲方职责
7.1.1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其职责是:协调乙方与总包、土建、建设单位、监理及其他等单位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进退场等工作。
7.1.2免费为乙方提供吊篮设备的电源接驳点。
7.1.3 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培训要求,负责设备的'基础操作。
7.1.4对乙方现场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员)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换。
7.1.5该工程可由甲方为乙方统一购买相关工程保险,费用从乙方安装费中扣除。
7.1.6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一间单独仓库用于工具设备的存放,负责协调乙方进退场的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决。
7.1.7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7.2乙方职责
7.2.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需求,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 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7.2.2负责配备设备维修、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机,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时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类推。
7.2.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负责提供吊篮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乙方的电路电线及设备的安全配置必须满足本工程及当地相关部门要求。
建筑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承包方(驾驶员)
为加强建筑工地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车辆运输在城市道路上清洁良好环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承运责任合同。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运范围:
土石方、废土、建筑材料车辆运输。
三、车辆运输管理
l、公司安全检查组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考核》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该工程的车辆运输进行检查、督促,严格实施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方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乙方承运车辆运输的驾车人员应持有效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备检,在工地出入口应登记检查、建立台账。
3、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不“洒、滴、漏”现象,保证城市道路清洁。
4、驾车人员应高度集中精力,不出现安全事故,有出现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安全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驾车人员无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或证件过期:
2、带“病”工作;
3、洒后驾车;
4、造成道路不清洁,影响市容、市貌;
5、不听从指挥;
6、不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规章制度、方案:
7、不参加保险;出现以上情形之一,导致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一切由乙方(驾驶员)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承运方)
项目经理(签名): 驾驶员(签名):
签订时间:
建筑合同 篇六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参考意向图,由甲方审阅。
4、在
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约定的设计图纸,包括 (图纸内容)。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10 %元。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10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设计主体某个区域设计的另外一种设计方案需单独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增加方案的设计效果图 张,总计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设计成果: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视施工状况及设计需要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之资料及要求,分阶段完成并提供给甲方下列设计成果。
2、提供设计成果计划进度要求: 年月 日:提供概念设计成果 年月 日:提供 全部 / 局部 方案设计成果 年月 日:提供 全部方案设计成果 年月 日: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 年月 日至年月 日:施工阶段的次现场监督和配合。
3、总设计费中包含各设计阶段的成果汇报次及施工阶段的监督配合次,总计次。如甲方要求次数超出以上次数,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本合同设计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乙方在提供设计成果的同时应提供相应阶段费用的发票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有关费用支付手续。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 月 日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