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合同【精选3篇】
园林绿化合同 篇一
园林绿化合同是园林绿化工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合同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内容的详细和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利益保障。本文将从合同的基本要素、内容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园林绿化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地点等。合同名称应明确反映园林绿化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以便双方能够清晰地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双方应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是园林绿化工程的委托方,承包方是园林绿化工程的承接方。签订日期和地点则是合同的有效期和签订地点。
园林绿化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工程价格、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工程范围是指园林绿化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包括植物种植、景观设计、绿化施工等。工程价格是指工程的总价款和付款方式,双方应明确工程的价款和付款时间,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工程进度是指工程的施工周期和工期要求,双方应协商确定工程的具体进度安排。质量要求是指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双方应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方式是指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双方应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和时间。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双方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在签订园林绿化合同时,合同双方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双方应明确合同的期限和有效期,以确保合同在有效期内的履行。其次,双方应明确合同的解除和修改方式,以便在需要解除或修改合同时能够依法进行。再次,合同双方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确保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解决。最后,合同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合同的权益和责任。
综上所述,园林绿化合同是园林绿化工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利益保障。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共同维护合同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顺利进行。
园林绿化合同 篇二
园林绿化合同是园林绿化工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合同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签订园林绿化合同时,合同双方需要注意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首先,园林绿化合同的内容应详细、准确地描述工程范围、工程价格、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工程范围应明确具体的植物种植、景观设计、绿化施工等内容,避免模糊不清导致工程纠纷。工程价格应明确总价款和付款方式,避免工程款项的争议。工程进度应协商确定具体的施工周期和工期要求,双方应共同努力确保工程按时完成。质量要求应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监督工程的质量。支付方式应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双方应按约定支付款项。违约责任应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其次,园林绿化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合同的期限和有效期、合同的解除和修改、争议解决以及合同的履行等。合同的期限和有效期应明确合同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避免在合同有效期外的工程纠纷。合同的解除和修改应协商确定明确的方式和程序,以便在需要解除或修改合同时能够依法进行。争议解决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确保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解决。合同的履行应诚实守信,合同双方应共同维护合同的权益和责任。
最后,园林绿化合同的签订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合同的权益和责任。如若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履行。
综上所述,园林绿化合同是园林绿化工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双方的利益保障。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共同维护合同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顺利进行。
园林绿化合同 篇三
园林绿化合同范本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园林绿化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商量一致,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园林小品等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际验收与结算,结算审计单位为审计中心。
二、工程造价
1、根据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预算书,在此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量,暂定本工程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应甲方要求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保存,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原预算书中已有约定的项目,实际工程造价、工程量按预算书优惠后的造价执行;预算书中没有约定的以双方商量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书面材料确定。
4、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双方商量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
三、工程期限
(一)自 年 月 日甲方交出施工场地并签发开工通知书(以乙方签收为准)提供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起,到 年 月 日止,总工期为60个公历日。
(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一次性交出所有施工场地,部分施工场地交出滞后;
3、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一周内连续雨天超过24小时;
8、不可抗力;
(三)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签复,逾期不予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应在收到通知12小时内到现场检查验收,认可签证后,乙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2、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未按通知时间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检验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认,如有异议,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有权复查,若复查合格,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复查不合格,乙方应马上返修,承担检查费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
1、按经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工程预算表内之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变更的书面文件进行验收。
2、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若工程质量及内容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书上盖章签字。如有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的,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进行返修。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开始使用,视为工程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5、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局部工程未能完成,甲方应在预计完工日期按已完工程予以分段竣工验收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双方协议本工程合同总价预付款20%;
2、工程完成50 %(土建部分或大苗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甲方于10个工作天内审定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予乙方;
3、工程完成90%,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甲方于个工作天10内审定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予乙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工程结算送钦州市政府工程审计中心审核,审计结果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予乙方;
5、余下的5%工程款待绿化、园建保养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6、工程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标准和保养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省市有关规定标准验收,根据项目清单质量要求标准,达到合格。
2、本工程的保修期:绿化工程保养期为6个月,其他附属工程保修期为1年,以甲乙双方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之日起计。在养护期内免费为甲方培养保养人员并提供甲方需要的苗木档案,免收养护期内养护人工费。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场地“三通一平”,按设计要求,回填上方至设计标高;接通水、电;提供临时堆场;开通施工运输车辆可通行的道路;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说明书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网平衡图)各三份,并对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
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4、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以及临宿安排。
5、负责工程现场的协调管理,确保乙方的施工不受第三方影响。
6、配合乙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等工作。
7、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8、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9、承担施工期间及保养期间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项目的重修费用。
10、委派一名监理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并按工程预算表中的各种材料规格、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期完成工程。
2、遵守甲方单位的现场协调管理,服从工程整体进度。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
4、做好工地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杂物。
5、做好未交付甲方单位使用的成品及半成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及其它竣工资料。
7、承担因施工质量及其它乙方因素造成的返工重修费用。
8、委派一名管理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不按期完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返工至合格为止。
九、本合同与合同有关商量同意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尽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商量办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商量签订补充协议。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图和预算书及有关书面变更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并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