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法规论文【精选6篇】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篇一

卫生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及挑战

摘要:

卫生法律法规对于促进公众健康和维护卫生安全至关重要。本文将讨论卫生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

引言:

卫生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而制定的法律规定。它们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卫生秩序、预防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卫生法律法规也面临着许多挑战。本文将探讨这些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主体:

1. 卫生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公众健康至关重要。这些法规确保了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合法合规操作,保护了患者的权益,规范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以及规范了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方面。通过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疾病传播,维护社会卫生秩序,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2. 卫生法律法规的挑战

尽管卫生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首先,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新的疾病和健康问题不断出现,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规来解决。其次,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密切配合。然而,由于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不清、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执行工作存在困难。此外,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也是一个挑战。公众对于卫生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程度有限,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3. 解决卫生法律法规的挑战

为了解决卫生法律法规的挑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及时跟进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变化。其次,加强卫生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此外,加强公众对于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遵法率。

结论:

卫生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维护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卫生执法力量建设,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我们可以克服这些挑战,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篇二

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与改进

摘要:

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对于促进公众健康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探讨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引言:

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维护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水平的提高和卫生安全的保障。本文将分析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主体:

1. 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

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与地区和行业有关。在一些发达地区和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相对较好,能够有效保障公众健康。然而,在一些落后地区和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不够到位,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不严格、监管不到位等。

2. 改进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

为了改进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执法水平。只有执法力量充足并且执法严格,才能有效保障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其次,加强监管工作,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管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整改。此外,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遵法率。公众要了解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并积极参与其中,做到自己的行为符合法规要求。

结论:

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水平的提高和卫生安全的保障。通过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加强监管工作,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我们可以改进卫生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篇三

  摘 要:

卫生法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卫生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特点。从卫生法学教学和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看,加强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卫生法学教学中,应提升其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采用庭审观摩、案例讨论、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参观、讲座等实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 键 词:

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重要性。为此我国已将卫生法规作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卫生法学亦成为医学生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加之,我国医学生实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学模式,导致多数医学生人文学科素养缺失。为此,为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医学生的卫生法学素养,笔者根据医学生和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强化与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卫生法学课程的定位

  (一)课程的学科定位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边缘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新兴的交叉学科,是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1]。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二)课程的专业定位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广义的医学生——医疗、卫生、药学、护理、保健和社区服务的高等医学院相关专业及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卫生法学的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现代医疗卫生人才的基本要求,实现具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素养,又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课程的专业定位应是:卫生法学课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和职业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的教学和学习使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

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从事医药卫生工作,遵纪守法,监督执法,抵御违法行。所以,课程也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内容,对专业素质培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三)课程的内容定位

  根据卫生法学的学科和专业定位,课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

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内容[2]。同时考虑到各专业的特点,突出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入专业、行业等的特殊法学问题。兼顾国家资格考试要求,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努力探索其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和框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用以提高医学人才相关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加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适应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早在1998年,教育部就发文要求高等学校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要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从2003年起,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也提出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时至今日,全国高校都在进行教育教学的改革,许多学科也都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

  目前全国所有的医药院校和一部分综合大学都开设了卫生法学课程,该课程也成为医药院校相关管理专业的必修课之一。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卫生法学的教学上,一些院校进行了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试点改革,比如引进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模式教学法等。但大多数学校教学安排还不尽合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仍然以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没有得到较大提高,教学效果较差。笔者在教学中也进行过一些教学改革的尝试,但不够深入,目前仍然以理论讲授为主,缺少实践教学,致使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较弱。因此需要对该课程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优秀人才。

  (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的重要方式。现代医药卫生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及一定的管理知识,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应该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从我国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及学生培养状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较好,实践能力相对不足的缺陷。因此,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仅仅依靠课堂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行严格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医药卫生管理教育的要求。如何改进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已成为现代教育的重中之重。

  通过加强实践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深对卫生法学教学中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掌握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同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现代卫生法律活动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能够学以致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思路

  卫生法学的新兴性、边缘性、交叉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决定了课程就理科而言,属文科课程;就文科而言,属理科课程的特性。在进行课程实践教学与改革的方案设计时,必须文理兼顾。既要发挥自然科学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保证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避免忽视人文科学内容的重要性;也要发挥人文学科“以人为本”的优势,规避各门课程联系松散,培养目标不明确的问题。因此,设计并进行由传统“满堂灌”到多种教学方式的运用、完全自主“问题导向学习法”的实践教学与改革的完整尝试才能揭示卫生法学课程教与学的客观特殊性及启示作用。

  (一)课程常规教学

  和任何其他学科课程教学一样,卫生法学课程常规教学是不可完全抛弃的,还是需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分别按传统全板书讲授和PPT及多媒体辅助讲授教学方式进行。并按教学日历授课、布置复习题、思考题和作业,按期进行期末考试。

  (二)课程实践教学

  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行优选,实践内容典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难度。实践教学选择在学生已经掌握卫生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旁听法庭审理、开设模拟法庭、参观卫生监督、防疫、药品食品管理机构和技术监督部门,加深学生对卫生法律制度的理解及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庭审观摩:主要通过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审理医疗纠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的旁听观摩,亲身体会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神圣,了解法院工作程序,巩固所学的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的积极性。

  案例讨论:由教师选择医疗事故、药品管理、食品管理、非法行医等方面的相关案例,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结合所学卫生法学知识进行讨论或相互辩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观见习:组织学生到卫生监督机构、药品食品监督机构参观,由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督人员讲解卫生执法监督程序、观看执法监督相关文书,了解我国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增强感性认识。

  听讲座:聘请卫生法学专家、卫生管理实际工作者或律师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卫生法热点问题、讲解前沿动态和在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的卫生法适用情况。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职业经验。

  讲专题:由学生根据学习重点和难点,自主讲授和讨论。将学生自愿组合为学习小组;然后选择卫生法学的近期社会热点问题,把课程内容分解、组合成单元内容,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探究和解答,最终形成专题讲座,交叉讲专题和听讲座。引导学生针对问题,查询文献资料、获取知识,然后相互交流所获得的知识,并探讨如何用所获得的知识来促进问题的解决。教师只发挥把握方向、布置任务、归纳总结的作用。学生课堂外的学习时间,远远超过课堂上的时间;学生课堂上讨论、讲解的时间多于教师讲解的时间,充0998;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医学教育模式。

  模拟法庭:主要由教师选择经典的医疗纠纷案例,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法院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辩论、质证,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能产生辐射功能,也是间接对学校的其他专业学生进行卫生法治教育。

  四、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保障

  (一)有充足实用有效的案例库

  这是开展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案例讨论的基础。无论是理论讲授,还是分组讨论、热点焦点问题分析、教学评价,都要运用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案例进行说明、分析、讨论、考核,因此,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充足的案例储备,并需要对案例按照内容、难度、类别分门别类,组成一个结构完整的案例库,并逐年扩展和完善[3]。案例库应当具有下列特点:全面:即案例库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全面容纳卫生法学的各%096;分内容,具有全面性;新颖:是指案例库所选择的案例要能够反映最新的法律理论动态、前沿热点和焦点问题、最新法律法规等,具有时代性。精准:是案例库选择的案例文字要精炼,内容要精确,要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综合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具有典型性。此外,所选案例还应有适当的难度和深度。

  (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是联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纽带。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是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鉴于卫生法学学科的特殊性,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与一般法学的实践教学基地有一定区别,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应是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以满足和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卫生法学教学特色[3]。

  (三)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其素质直接影响实践教学的质量。作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应当既具有深厚卫生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卫生法学的实践经验这样的综合素质。在理论上,既要掌握卫生法学基础理论,也要掌握医药基础知识;在实践上,既要具备法学实践经验,也要熟悉医药卫生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实际卫生工作经验,这样才能真正驾驭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而目前,我国卫生法学师资队伍薄弱,有的教师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的教师是医学专业毕业,不是缺乏法学知识,就是缺乏医药卫生知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和医药学教育[4]。同时大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工作经验。为此,必须对从事卫生法学教学的老师进行多方面培训,培养具有医学和法学复合知识结构的教师;同时,也可以从实践教学基地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卫生法学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互为补充,互相学习,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卫生法学教学目标。

  此外,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学校对卫生法学课程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奠定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的物质条件和必要环境,才能使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实践教学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教学任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的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进一步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因此,我们应牢固树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办学理念,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强化和优化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卫生法学实践教学不是对实践的简单模仿,也不是对卫生法学理论教学的单纯检验,它有其独特的内涵和规律,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逐步完善,以满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出既全面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又熟悉法律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樊立华.卫生法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3.

  [2]吴崇其.卫生法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1:8-13.

  [3]何宁.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的设计与思考[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2010,30(2):208—210.

  [4]杨芳,周新生,潘荣华.医学院校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9,(4):10—11.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篇四

  当前,各高等学院校都陆续对临床定向生进行培养,但是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了临床定向生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积极性下降等等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相关法律政策对临床定向生的规定、临床定向生的缺点、《卫生法学》如何对临床定向生进行教育等论点。

  一、引言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教育的进步,各大高等院校都开始对临床定向生进行培养,但是在培养过程中多多少少出现了一些问题。

  医学院校的卫生法学具有独特性、必要性的特点。卫生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而《卫生法学》更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医学人文课的主要课程之一。我国要对临床定向生开展《卫生法学》的探究式教育,从而提高临床定向生的素质,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法律对免费临床定向生的有关规定

  2010年,我国卫生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改部以及财政部等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颁发的《通知》还包括免费临床定向医学生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制年限、教学计划、协议签订、优惠政策、承办单位、服务年限以及违约处理等等方面。

  文件中对以下内容做了规定:“临床定向生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到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三、我国临床定向生存在的缺点

  (一)学习动力不足,学习主动性差

  临床医学定向生在入学之前就已经和基层医疗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这就给许多临床定向生提供了就业空间,他们就会觉得自己肯定会顺利毕业,不会有就业和考研的压力,所以在学校期间不会努力刻苦学习,并且在培养期间没有学习竞争意识和学习主动性。

  另外,免费临床定向生毕业后要在基层医疗定向单位工作6年,就少了继续深造的机会,这也是造成定向生学习没有主动性的重要原因。

  最后,因为临床定向生的培养工作起步晚,对临床定向生进行培养的专门高等医学院校缺乏系统和成熟的医学人才培养方案,同样也没有专门的为临床定向生使用的教学教材和相关教学课程。更有甚者,把临床定向生和普通医学生的培养混为一谈,使用跟普通医学生一样的教学教材和相关教学课程,没有针对性,这也使得临床定向生的学习动力不足,学习主动性差。

  (二)不能全面地了解和认识国家政策和有关定向单位

  尽管填报了医学定向志愿,但是大多数临床定向生都不了解或者不能正确认识我国对免费临床定向生的政策和精神。免费临床定向生或许只知道他们的学费和住宿费是免费的,毕业后需要到定向单位工作6年,还有就是,对于签订了合同的临床定向生来说,如果临床定向生毁约,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违约金等等。

  至于为什么国家会开展免费临床医学定向生培养、开展免费临床定向生培养有着怎样的意义以及临床定向生应承担着怎样的责任和使命,他们都没有正确的认知,从而对国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缺少感恩之心。

  此外,临床定向生在学习期间不能与定向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学校没有很详细地对临床定向生介绍定向单位或者与其有关的内容,所以,学生对定向单位没有很深的了解,会片面地认为定向单位存在着地方偏远、工作艰苦、医疗条件差、工资和福利待遇低的缺点。

  由于对定向单位缺乏正确的了解,使得临床定向生在学习期间缺少积极性。

  四、《卫生法学》如何对临床定向生进行教育

  (一)加强卫生法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卫生法学》教学需要教师不仅具备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知识,还要正确地掌握医药卫生知识。然而,如今教师所学的专业大多数是医学或者法学,缺乏卫生法方面的知识,另外,《卫生法学》在医科院校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在师资力量和器材配备方面存在不足,要加强《卫生法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二)优化《卫生法学》教学内容

  要完善《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专题教学除了教学《卫生法学》基础理论之外,还可以教授我国颁布实施的一些卫生法律法规。

  例如:《国境卫生检疫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卫生法律。

  (三)寻找最合适的教学形式,提高《卫生法学》课程教学效果

  法学教学的实践性很强,在《卫生法学》教学的内容完善后,要对《卫生法学》的教学手段进行改进,对其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寻找最合适的教学方法来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例如诊所式教学、对象式教学、案例教学、法院旁听教学等等教学方式。

  五、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事业的进步,《卫生法学》在医学事业上的地位越来越高,由于对临床定向生培养方面的需要,我们需要对《卫生法学》进行教学内容上的、教学形式上的以及教学师资队伍上的完善和改革,从而对临床定向生实施更好的教育。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篇五

  1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学生加深对课程基础理论和现行制度的理解程度

  “卫生法学”课程是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为框架,以卫生法律关系为调控对象的一门课程。其所涵盖的内容不仅跨学科,而且非常抽象。这门课程内容虽与医学专业有一定的联系,但课程体系上来说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本门课程不但涉及法学的基本理论,也与现行的法律制度相关联。仅靠传统的理论教学,不能很好地促进医学生将法学基本理论与实际运用相结合,达不到使学生理解“卫生法学”课程对其未来从事职业有何关联和影响的效果。在“卫生法学”课程教学中通过实施实践教学,引入问题教学、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实践教学形式,更能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和现行制度的认识与掌握程度,为医学生今后的执业做好铺垫。

  1.2 有利于强化医学生职业道德,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

  一名合格的医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卫生法学知识。2012年教育部、卫生部决定共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该计划要求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中也提到“医学院必须明确并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适量的行为科学、社会科学、医学伦理学和卫生法学,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作出正确的临床决策和进行合乎伦理的道德实践。”就是要求医学院校培育的学生要明确认识医学职业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学校教育阶段是培养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时期,“卫生法学”的教育对于形成学生的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非常重要。通过实践教学,可帮助医学生更直观地了解社会现状和现行法律的要求,促进医学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明确职业责任,尊重患者权利,避免执业风险,从容应对现阶段医患关系紧张等社会现实。

  1.3 有利于培养学生信息搜集和处理、沟通协作、综合运用和创新的能力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价值在于学生能够通过直接参与实践活动,了解卫生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现实表现,从而生动地学习法律知识,学会从法律的角度看社会问题。实践教学是与传统教学方法全然不同的教学方式,其背后的理论基础是问题式教学法,即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其实施通常是围绕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学生或是通过自行查阅、搜集、处理相关信息,整理成解决方案;或是以学习小组形式,通过组织策划、任务分配、相互协作,得出讨论结果。实践教学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为他们提供自主学习的平台。通过资料的查阅,培养学生查找、搜集、分析、运用现代信息的能力;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发现、自主探究的学习方法;经过讨论和交流进行思想碰撞,培育学生沟通协作能力。这些教学环节的实施能促进学生认知能力发展,培育他们实践创新的能力。

  2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设计遵循的原则

  2.1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内在统一

  任何课程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不能完全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割裂开来。一方面应依据课程的学科特征与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统一设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有效衔接。另一方面要立足“卫生法学”课程整体结构的需要构建实践教学体系,令设计的实践教学内容与环节切合实际、方便实施,符合学生的学习规律。把理论教学教化与实践教学内化的目标衔接,建立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2.2 突出实践教学渐进性

  人的认知过程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凭借大脑接收外界信息的刺激,通过感觉、想象、语言、思维等学习或自身的实践活动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认知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因此,我们在设计实践教学环节时应注意活动设计的渐进性。实践的问题和方式的设置要具有合理的程序和阶梯性,设计层层推进,把学生的思维活动逐步引向高度和深度,同时,也可以把一个涉及面较广、问题层次复杂、难度较大的问题拆分成若干个小问题,简化实际教学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难题,方便学生逐个弄清知识难点,完成对整个问题的认知。

  2.3 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发挥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才能确保实践教学效果的关键。要激发学生根据不同条件、不同角度和不同方法,引发不同的思维,按照不同的理解去思考和解决问题,让学生亲身体验和验证所学理论和法律制度,加深对所学理论的深刻理解与把握,了解法律制度的渊源与现实运行情况。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调动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创新能力。让学生在学习、创造的个体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体验自主探究的乐趣,从而产生再探究再学习再发现的动力。

  3 “卫生法学”课程“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目前我国“卫生法学”课程教学任务是对现行卫生法律进行阐述和宣传,针对医药卫生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能运用现行法律做出合乎逻辑的判断,必要时探讨对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完善修改或者相应立法以求问题的妥善解决。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卫生法学基础理论、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障体制及医药卫生行政制度、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等。也就是说我们的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既要能使学生掌握具体的规章制度,又要能运用相关的法学基础理论正确解决实际问题,还要对医学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有理性的认识。针对这些理论知识体系和能力要求,我们在“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按照提高基本知识掌握度、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和前沿分析能力培养等三个层面,设计了“渐进式”的实践教学的模式。

  3.1 基本知识掌握层面

  掌握基本知识是课程教学的起点,是实践教学的最低要求。为了提高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我们以教学内容为主线,突出重点和难点,针对不同的专业要求提供不同的学习方案。方案针对专业特点和今后就业方向制定。要求学生课前自主查阅法律原文,了解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例如针对临床、护理专业,提供与执业医师考试、职业护师考试范围要求的法律原文查阅目录。针对医疗保险、医疗信息管理等专业除了解基本的法律法规外,重点了解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和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并根据教学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重点随堂设计一些简化的小案例小问题进行课堂提问和课堂测试,以期了解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这些形式适宜在每个教学环节实施。

  3.2 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层面

  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是实践教学的中层目标。在学生积累了一定的课程基础知识后可针对相关的研究对象和具体法律制度来设计实践教学的环节。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引入了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教学法的实施。实施这些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就是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过程。第一,我们在教学全程应用了讨论式教学法,在课堂讨论、课后讨论、专题讨论等层次合理设置了问题,完备讨论环节和程序。其次,在课后作业设计方面,针对相关问题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的多种形式的专题调查。例如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的走访,医院管理、医疗事故等典型案例调查等。并撰写相应的专题报告。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直观了解社会现状和法律调控的过程,培养学生的运用基础知识的能力。这些形式适宜在课程中期学生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后或针对相应的专题实施。

  3.3 前沿分析能力培养层面

  培养学生对前沿问题的分析能力,是实践教学的最高目标。课程的教学不仅仅是要教会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有更多发展的可能。在前沿分析能力培养层面,我们主要通过现行法律问题探讨,例如“侵权责任法”颁布后,针对医疗侵害的责任如何确认责任,和以前的处理方式有什么不同。如何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进行全面保护、在现实生活中如何适用等。国家现有医改政策探讨,例如建立健全新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的政府责任、我国医药卫生法制的主要缺失、如何有效解决医闹问题政策探讨等。医学法律前沿问题探讨,例如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中国器官捐献的现状和存在的法律问题、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等生命伦理、法律之间的关系矛盾等新课题。针对这些开放式课题,学生可根据查阅资料、调研、讨论等形式形成的自己的认知,提出自己的观点,解决方案甚至立法建议。

  这些形式适宜针对专题问题和课程后期实施。实践教学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我们通过“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不断增强“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让学生掌握基础的卫生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和前沿分析的能力,使医学生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成为合格的医疗卫生人才。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篇六

  摘要:

传统卫生法学教学容易出现教学方法单一、教学目标狭隘、考评方式传统等问题,将参与式教学方法运用到卫生法教学中有利于增强课堂活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相长以及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卫生法学教学改革中,可以运用案例讨论、翻转课堂、情景教学、合作学习以及模拟法庭等多种参与式教学形式,同时也要有科学的考评机制作为保障。

  关键词:

参与式教学;卫生法学;教学改革

  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2010年7月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提出了:“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医学生的卫生法学教育是培养医学人文素养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但如果教师一味采取传统的“说书”式的灌入教学,课堂难免显得枯燥乏味。久而久之,不但学生的兴趣会淡然无存,卫生法教育的基本的目的也难以达到。为了打破传统式教学的禁锢,充分做到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有机结合。我们有必要进行参与式教学方法探索。

  一、卫生法学传统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三个方面

  (1)教学方法单一,学生缺乏主动性。

  (2)教学目标狭隘,忽视知识运用。

  (3)评价方式传统,考核内容片面。

  二、卫生法学课程运用参与式教学法的意义

  (一)有利于增强课堂活力,提高教学质量

  卫生法学教育是医学人文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因为目前该课程在医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总学时中所占比例较小,传统教学方式单一,部分学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兴趣。参与式教学打破了传统教学理念的束缚,树立“以学生为本”冉争教学理念,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改变封闭的、机械的教学模式,从传统的以“教”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主的教学模式;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和鼓励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通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意识,改变学生对卫生法学课程枯燥无味的印象,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增强课堂活力,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知识的学习不是为了储存,而是为了运用。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不仅要使学生知法、懂法,培养学生自觉守法的意识,更要增强学生的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参与式的教学方法,摒弃了“满堂灌”“填鸭式”等低效的、落后的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中心,强调活动教学,注重学生参与。在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迈出教室,走进医院,与律师一起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实务,见证法律知识的实践运用,切实体会到法律的内涵,学会如何将之“见乎行”。这不仅可以增强学生将书本理论运用到实践的能力,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也开阔了视野,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有利于促进教学相长,建立新型师生关系

  在传统卫生法学教学中,师生关系常常处于一种对立状态,教师具有绝对的权威,学生对教师要心存敬畏,这种权力结构严重影响了师生之间的平等交流和沟通。而参与式教学,从学生的认知特点出发,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提供一个自由和谐、平等民主的课堂环境。教师不只是“教”,在学生展示过程中,也是一个学习者。同时,教师在卫生法学课中也不再只是信息的提供者和答案的发布者,还是学生的组织者、引导者和调控者。

  三、参与式教学在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实践途径

  (一)调整传统教学结构,运用多元教学方法目前,湖南中医药大学针对中医学专业的卫生法学课程安排32个学时。在内容的安排上,我们选取了与医学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八个部分进行教学。教学方法上,坚持以教师引导,学生参与学习为主。主要形式包括案例讨论、翻转课堂、情景教学等。

  1.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法是指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学生围绕某一案例中的问题展开讨论,各抒己见,以求得正确理解和认知的教学方法。整个卫生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案例讨论的方式是运用的最多的。例如教师在讲解“病历的证据效力”时,以“医疗机构封存病历档案袋破损”案例为导入,将学生快速带入学习情境。待教师对病历作成、查复、封存、保存等相关进行详细讲解之后,引导学生回到导入案例,结合具体的法条分析案例,最终得出结论。这种方式让学生有了一个从思考到学习再到运用的过程,让知识在学生脑海里开始了跳跃。

  2.情景教学,情境教学法是一种直观的教学方法,是指教师为了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引入或创设与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相适应的教学情境,将学生引领到某种特定的场合与氛围中,激活学生的思维,引起学生的情感体验,使其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掌握所学知识,从而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提高教学实效。卫生法学的授课对象绝大部分是医学生,他们以后都将走上医师的岗位。教学过程中,我们常常将听课的学生假设为案例中的角色,使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如在讲述“知情同意规则”时,我们假设学生是在某医院急诊科的实习生,实习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危急患者,让学生以当事者的身份做出选择。在这样的情境下,学生不再认为所讲的知识与自己毫无联系,反而是息息相关。

  3.翻转课堂。翻转课堂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课前通过信息技术的辅助完成知识的学习,而知识内化则在课堂中经老师的帮助与同学的协助下完成的教学过程。在“传染病防治法”的教学中,我们就采取这种翻转课堂的形式,课前安排学生观看教学视频,并结合书本教学内容完成教师事先布置的案例分析。课堂上,教师对知识点的梳理后,提出关于《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精神等问题。给予学生一定的思考空间后,请学生进行解答。

  4.探究式学习。探究式教学法是指学生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教师交给学生一些问题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观察、阅读、分析等途径自行思考、独立探究,自主发现并掌握相关原理与结论的一种有效教学方法。在我们的教学内容上,有一部分是“刑法对医药卫生领域的调整”,这一部分的内容包括刑法概述及20个与医药领域相关的罪名。在教师讲授完刑法相关基础知识后,教师与学生进行角色互换,学生承担起讲授20个罪名责任。学生的讲授其实是课前研究的一个成果展示。课前,学生在根据教师提出了5个问题选取一类罪名进行研究。学生将研究的成果做成PPT后,到课堂上选取一个罪名与其他同学及老师分享。在分享过程中,小老师们要接受台下“学生”的提问。通过探究式学习,学生不仅获取了知识,而且经历了发现知识的过程。教学上也达到了“授人以渔”的效果。

  (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参与式教学只停留于在课内还不够,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也应是“卫生法学”课程实施参与式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是一种基于实践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活动。它通常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建构一种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以学生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为基本特征,以促进学生总体素质全面发展为主要目的教学观念和教学形式”①。在“卫生法学”课程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能够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现实生活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情感意志的培养。在卫生法课程的“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采取了模拟法庭的实践方式进行教学。在教师对医疗损害的法律制度进行讲解后,以真实案件为原型,根据课堂需要,由任课老师将案件情况按照各当事人掌握的不同信息进行加工分类。然后,老师在课堂上将学生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和被告组。在给各组成员进行角色定位之后,各成员各司其职。待原、被告组准备好证据目录、法庭辩论阶段等材料后,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在审判组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为依据展开辩论。最终由审判组的成员根据现场辩论的情况做出判决。这种方式不仅能让学生将知识运用与实践,也让学生感受到了司法审判过程的魅力。

  (三)完善考核制度,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

  考核是卫生法学教学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不仅是考查学生知识和能力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教学信息反馈和检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和原则,利用可行的评价方法对教学过程和预期达到的效果给予的价值判断,既是教学各方面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完善的考核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教学目标的实现与学生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参与式教学在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开展,必须有一个与之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参与式教学重在学生的参与,学生的'热情将直接影响到课程的参与程度,所以我们将课程中涉及到学生参与的部分都纳入了成绩的考评制度。我们设定的评价体系涉及四个方面,分别是课堂表现、研究成果、成果展示、期末考试。其中课堂表现占比30%,研究成果占比25%,成果展示占比15%,期末考试占比30%。课堂表现包括课堂回答问题以及课堂提问等多种参与课堂的形式。研究成果主要指的是探究式学习中,学生针对自身选取的内容进行研究所做成的课件。在对课件进行评价时,不仅考虑课件的内容,也要考虑课件的效果。除了完善教师对学生的成绩评价体系外,我们还建立了学生对教师以及课程参与式教学的评价机制。这一评价的开展主要以问卷的形式开展。对调研问卷进行详细的分析,有利于卫生法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改革的继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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