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基本知识【优质3篇】
货运合同基本知识 篇一
货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的协议。在国内外贸易中,货运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将介绍货运合同的基本知识,包括合同的要素、签订方式和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货运合同的要素
货运合同包括以下要素:
1. 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身份信息: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货物的描述:合同应详细描述货物的种类、数量、包装方式等信息,以确保货物的准确交付。
3. 运输方式和路线:合同应明确货物的运输方式(如陆运、海运、空运等)和运输的起止地点、途径等信息。
4. 运费和费用的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预付、到付或月结等。
5. 运输期限和延误责任:合同应明确货物的交付期限和运输延误的责任承担方式。
6. 运输保险:合同应明确货物的运输保险责任,包括是否购买保险、保险金额和索赔方式等。
二、货运合同的签订方式
货运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进行,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建议以书面形式签订。书面合同应包含双方签字(盖章)的文件,可以是纸质合同、电子合同或邮件等形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有争议的条款上进行协商和修改。
三、货运合同的解除条件
货运合同的解除条件通常包括以下情况:
1. 协商一致: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 违约: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可能存在解除的情况。
在签订货运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此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确保货物的安全交付。如有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尽管货运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但只要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合作愿景一定可以实现。
货运合同基本知识 篇三
货运合同基本知识
货运合同 即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当事人为完成一定数量的货运任务,约定承运人使用约定的运输工具,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托运人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交由收货人收货并收取一定运费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那么,下面是由yjbys小编整理的货运合同基本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货运合同概念
货运合同即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当事人为完成一定数量的货运任务,约定承运人使用约定的运输工具,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托运人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交由收货人收货并收取一定运费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货运合同有哪些
按照运输工具分类
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货物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管道货物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按照货物的性质分类
根据货物的性质不同,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和特种货物运输合同。特种货物运输合同又可分为危险货物运输合同、鲜活货物运输合同
、长大笨重货物运输合同等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 收货人的主要权利是: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
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是: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违约责任
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拒;(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
承运方的责任:
(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运到逾期,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按照规定赔偿,再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纲物的合理损耗;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托运方的责任:
(1)未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偿付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专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短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时,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签订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式(零担、速递、联运……);
(8)收货地点;
(9)违约责任;
(10)费用的承担;
(11)包装要求;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
(2)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
(3)货物的名称;
(4)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
(5)承运日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费用;
(8)货车的类型或车号;
(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