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经典3篇】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篇一
随着二手房市场的繁荣和交易量的增加,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和安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应运而生。这份协议的目的是明确资金交易的流程和责任,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合法性。
首先,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买卖双方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买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卖方应按时交付房屋。双方应签署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其次,协议中应规定资金监管的方式和机构。为了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双方应选择一个可信赖的第三方机构来监管交易资金。这家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专业水平,能够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到账。资金监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系统,并提供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资金的专属性和隔离性。
再次,协议中应明确交易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买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购房款项。卖方应在买方支付完毕后,按时交付房屋。资金监管机构应及时将买方的款项划入卖方的账户,并出具相应的交易凭证。双方应根据凭证确认交易的完成和款项的到账情况。
最后,协议中应规定交易纠纷的解决方式。如果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根据协议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资金监管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资金流水和凭证,确保公正和透明。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和安全至关重要。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资金监管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高效的资金监管服务。只有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才能够有效规范和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篇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繁荣,为了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和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合法性,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一环。这份协议的目的是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到账。
首先,协议中应明确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和交易细节。买卖双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并在协议中约定交易的具体内容、价格和支付方式。双方还应签署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其次,协议中应规定资金监管的方式和机构。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专属性,交易双方应选择一个可信赖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资金监管。这家机构应具备专业的资金监管经验和技术,能够确保资金的隔离和及时到账。资金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再次,协议中应明确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买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卖方应按时交付房屋。资金监管机构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并支付相应款项后,将买方的款项划入卖方的账户。资金监管机构应及时提供交易凭证,确保资金的到账和交易的完成。
最后,协议中应规定交易纠纷的解决方式。如果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根据协议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资金监管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资金流水和凭证,确保纠纷解决的公正和透明。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和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应遵守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资金监管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提供高质量的监管服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到账。只有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才能够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篇三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 20170
中国工商银行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努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特提请客户充分了解工商银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相关金融
服务。 甲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居间方): 电话: 丁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
电话: 3863765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合同编号: ),现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上述房屋转让合同项下的交易款项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委托丁方进行监管:
(一)甲方自筹全额交易款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监管资金委托丁方监管;
(二)交易款项中,甲方自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余
(大写) 元(小写: 元)向丁方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丁方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的,自筹和贷款部分委托丁方同时进行监管。
二、在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须将除贷款部分的监管资金存入 方在丁方开立的监管账户:
户名:
行
账号:
三、甲、乙、丙三方授权丁方于监管资金存入当日即办理对应监管账户的冻结止付手续,并由丁方留存监管账户存折(单)原件。
四、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完成,丁方凭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的《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将存折(单)解冻,并将监管资金划入乙方在丁方开立的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若甲方向丁方提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且丁方经审批同意发放的,丁方向监管账户发放贷款后进行冻结。贷款发放至监管账户即视为丁方在其与甲方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义务履行完毕。
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且按丁方要求办抵押登记手续后,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
根据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的《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将监管资金划入乙方在丁方开立的上述指定账户。
五、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归 方所有。
六、首付款资金监管冻结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贷款资金监管冻结期自贷款发放日至 年 月 日。
七、超过监管期限仍未办理交易房产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的,丁方有权直接收回监管账户中的贷款本金,并扣收贷款利息。
八、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自愿中止房屋转让合同或本协议的履行,应向丁方提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的《解冻通知书》,则本协议中止,丁方根据该通知书解除对监管资金的冻结,并收回贷款本息。
九、发生第七条、第八条所述情形,各方同意并授权丁方从监管账户中的自筹资金中扣收贷款利息。自筹资金扣收贷款利息后仍有剩余的.,由丁方将其退还甲方;自筹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利息的,甲方应继续向丁方清偿所欠贷款利息。
十、本协议涉及按揭贷款的条款并不构成丁方对甲乙双方确定的贷款承诺。
十一、丁方的监管责任仅限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监管资金予以冻结和划付。丁方对甲、乙双方之间因房屋转让合同关系而出现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法院等有权机关对监管资金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或对甲乙双方所交易之房地
产采取查封等措施,丁方对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甲方仍应按照其与丁方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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