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合同(最新6篇)
企业经营合同 篇一
一、引言
企业经营合同是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经营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旨在探讨企业经营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合同中常见的条款。
二、企业经营合同的重要性
1.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企业经营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双方在经营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纠纷。通过合同的签订,双方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更好地履行合同。
2.保护合作伙伴的权益:企业经营合同可以保护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合作过程中不会受到不公平待遇或恶意违约。合同中的条款可以明确双方之间的权益分配,以及在违约情况下的补偿和解决方式,为合作伙伴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护。
3.规范经营行为:企业经营合同可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企业在合作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合同中可以约定经营活动的方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具体细节,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信誉度。
三、企业经营合同中常见的条款
1.合同的目的和范围:合同应明确规定合作的目的和范围,确保双方对合作内容的理解一致。
2.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以便双方在合同期满或发生特定情况时能够按照约定终止合同。
3.权益分配和利益分享: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分配和利益分享方式,确保合作公平合理。
4.保密条款:合同中应包含保密条款,约束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既能保护双方权益,又能有效解决纠纷。
四、总结
企业经营合同的签订对于企业和合作伙伴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合作伙伴的权益,还能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信誉度。因此,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企业应高度重视经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经营合同 篇二
一、引言
企业经营合同是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经营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将重点探讨企业经营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以及如何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企业经营合同的注意事项
1.明确合作目标和期望: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合作的目标和期望。双方应明确自己的需求和能力,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
2.合同条款的明确和合理:合同中的条款应明确、具体,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合同条款应涵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模糊和不完整的条款,以免引发争议。
3.风险评估和控制: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风险发生时的责任和补偿方式。
4.合同的履行和监督: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是合同有效执行的关键环节。双方应建立有效的履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行。
三、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1.合同的书面形式:为了确保合同的证明力和可执行性,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署,并保存好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调解、仲裁或诉讼。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就争议解决方式达成一致。
3.及时沟通和协商: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通过及时沟通和协商,可以避免问题的扩大和纠纷的发生。
4.寻求法律咨询:如果合同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寻求法律咨询和专业机构的帮助,以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四、总结
企业经营合同是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企业应注意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通过明确合作目标和期望、合理制定合同条款、风险评估和控制,以及及时沟通和协商,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企业经营合同 篇三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_财政局、_____税务局、_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不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__年为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从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厂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和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的收入,直到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并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入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外,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上缴年度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的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数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外,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 承包方____
代表 __(签字盖章) 代表 __(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企业经营合同 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概况(详见附表1略)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自有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产值、产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共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 ________日起止。
三、交接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经营目标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_元,其中_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 ______元。
2.实现利润:______元,其中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元;_____年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间所得收人,除依法纳税外,以下列比例划分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
2.对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赁年度支付给承租方________,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
3.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_______,预支办法为: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折价______元;总额计为______元。
2.自愿作为承租方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元。
3.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____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权: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有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方的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的责任
1.因亏损不能交纳税金时,先以风险基金抵交;风险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担方的抵押财产抵交;抵押财产不足抵交的部分,以 ______、______的保证财产抵交。此外,还应在_____天内支付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对企业资产未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损害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
5.承租方对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返还和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1份;副本一式______份。
附件
1.企业概况材料_________份;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公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经营者(签章):__________
承租方保证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合同 篇五
目录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XX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XX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产品;(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222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厂房元.土地使用费
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它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魉鸹蚍缦眨?lt;/p>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61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
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乙方责任:
按第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付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详见附件).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国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于地
企业经营合同 篇六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
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退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和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账、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和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30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标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30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日期,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10人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载
银行设总裁1人,执行副总裁1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金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和____成为银行在____的子公司,____改名为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和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和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和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币,除编制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账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保险公司或由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有关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本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律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仲裁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