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企业认证流程和税收政策(优秀3篇)
双软企业认证流程和税收政策 篇一
双软企业认证流程是指通过国家级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获得双软企业资格的过程。双软企业是指在软件开发和软件服务领域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的企业。双软企业认证流程包括材料准备、申报、评审和认定四个阶段。
首先,材料准备是双软企业认证流程的第一步。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软件产品相关信息等。这些材料是进行双软企业认证的基础,企业需要确保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申报是双软企业认证流程的第二步。企业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软件认定机构或软件企业认定办公室。申报时,企业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详细描述企业的软件开发和软件服务情况,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评审是双软企业认证流程的核心步骤。申报材料提交后,软件认定机构或认定办公室会对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人员情况、软件开发和软件服务能力、技术实力等方面。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可能会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评审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是否能够获得双软企业认证资格。
最后,认定是双软企业认证流程的最终步骤。如果企业通过了评审,认定机构会颁发双软企业认证证书,并将企业列入国家级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名录中。企业获得双软企业认证后,可以享受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优惠,包括税收政策、科研资金支持、人才引进政策等。
在税收政策方面,双软企业也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双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体现在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方面,例如,双软企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增值税优惠主要体现在免征增值税和抵扣税款方面,例如,双软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或者可以将购买软件开发和软件服务等支出作为增值税抵扣项目。
总之,双软企业认证流程和税收政策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双软企业认证,企业可以获得国家级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资格,进而享受相关的政策和优惠。税收政策方面,双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
双软企业认证流程和税收政策 篇三
2.软件检测
《软件检测报告》的办理时间是15个工作日。
3. 软件产品认证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办理时间为1个月左右。(可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同时办理)
4. 企业认证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办理时间为1个月左右。(可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同时办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
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 申请者身份证明 -- 选交一项
(1)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3. 源程序 -- 1
份(1)按源程序前40页和源程序最后40页分别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80页为结束页。
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
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80,左上角标注软件名称及版本号。除第80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
(2)源程序中作者应是著作权人。
(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 文档 -- 1份
(1)(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 使用说明等等,任选一种)按文档前30页、后30页提交。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嵌入式软件必须要提供设计说明书。
(2)文档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5.委托书
填写委托书(加盖公章)
注:源程序和文档最好提供Word电子档,以便修改;合作开发的话,需提供合作开发协议(双方盖章);双方身份证明;申请表上填两个单位的名称(著作权人和联系人);申请表需双方盖章
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开发软件 – 提交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委托开发软件 -- 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下达任务开发软件 -- 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著作权人是自然人,有单位的,须填写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及非职务开发证明书
5、在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原创软件登记或版本号时,请填写原创版本说明(填写并加盖公章)
6、在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新增版本软件登记或版本号时,请填写新增版本说明(说明中列出较之前版本新增的功能,加盖公章)
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
1,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 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 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2,企业认定应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复印件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表、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5)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6)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
3,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软件产品
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
5,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即
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2)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6,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7)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7,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7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8,关于进口产品
进口软件产品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是指对进口软件进行加工,使之满足特定市场上的用户对语言和能的特殊要求。可能涉及文字的翻译、用户界面布局调整、本地特性开发、联机文档和印刷手册的制作,以及保证本地化版本能正常工作的软件质量保证活动。
9,进口软件产品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产品样品;
4)该软件产品著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
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结果,或信-息-产-业-部认可的其他测试材料;
6)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政策和规定的证明等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