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优选6篇】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篇一
近期,为了提高办公环境的整洁度和工作效率,我单位决定进行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本报告旨在总结清理自查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办公用房的整洁和舒适度。
在进行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步骤:
首先,我们组织了一次全员会议,明确了清理自查的目标和任务,并分配了具体的责任人。每个部门和办公室都有一个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监督清理工作。
其次,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清理计划和清理标准。清理计划涵盖了办公用房的各个区域和设施,包括办公桌、椅子、地板、窗户等。清理标准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确保每个清理任务都能够得到认真执行和完成。
然后,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工作。在清理过程中,我们注重细节,确保每个角落都能够得到清理。我们清理了办公桌上的杂物和垃圾,擦洗了办公椅子和地板,清洁了窗户和玻璃等。同时,我们也进行了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检查和整理,确保它们的正常使用。
最后,我们进行了自查和评估。每个责任人都对自己所负责的区域进行了自查,确保清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我们也邀请了专业的清洁公司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以确保我们的清理工作符合标准。
通过以上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办公用房的整洁度得到了明显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也得到了改善。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首先,一些员工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认识,导致工作质量不稳定。我们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清理意识和责任感。
其次,清理工作的频率和周期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明确。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清理计划,确保办公用房的整洁度能够长期保持。
最后,我们也需要加强对清洁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清理工作。
综上所述,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提高办公环境的整洁度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继续加强这项工作,通过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办公用房的清洁度和舒适度。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篇二
近期,我单位进行了一次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旨在提高办公环境的整洁度和工作效率。通过这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并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我们发现办公桌上的杂物和垃圾堆积较多,影响了员工的工作效率。为此,我们在清理过程中注重了办公桌的整理和归类。我们鼓励员工将不需要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分类和归档,将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办公桌的整洁和清爽。
其次,我们发现办公椅子的清洁度不高,存在灰尘和污渍。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增加了椅子的清洁频率,并加强了对员工的清洁意识培养。我们鼓励员工在离开办公室前,将椅子擦洗干净,并及时报修需要维修的椅子。
另外,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地板和窗户存在清洁不彻底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增加了地板和窗户的清洁频率,并加强了清洁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我们要求清洁人员使用专业的清洁工具和清洁剂,确保地板和窗户能够彻底清洁。
通过以上的改进措施,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办公用房的整洁度得到了明显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也得到了改善。然而,我们也意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清理工作需要得到全员的重视和参与。仅仅依靠清洁人员的努力是不够的,每个员工都应该养成良好的清洁习惯,保持办公用房的整洁和舒适。
其次,清理工作需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监督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清理工作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部门和办公室的责任和任务,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最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清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清理工作。
综上所述,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提高办公环境的整洁度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继续加强这项工作,通过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办公用房的清洁度和舒适度。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三河乡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二、迅速行动,全面清理。
具体对乡政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要求进行了核查登记。
本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6人,现有办公楼一栋,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432平方米,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175平方米,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所有办公用房一律简单装修,在装修程度、使用面积上都低于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不存在腾退整改情况,也不存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我乡共有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2名,均合署办公,也不存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置超标以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县《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自查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在全镇干部会议上强调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上级要求,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相关要求上来,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开展自纠自查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所有单位个人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工作。要求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自纠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严明纪律,认真核查。严格按照要求,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等现象,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清理办公用房规定。核查情况如下:我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后闲置用房一律封存,不存在超标准和变相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下一步,我镇将建立起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自纠自查工作,以巩固清理成果。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篇五
为贯彻落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乡党委高度重视,全面开展了对办公用房的清查工作,现就我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我乡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县委《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乡委书记邓运周同志任组长、王丽强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全面清理。按照“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基本情况
我乡人员编制数共60个,现有干部职工49人,其中:在岗在编37人,借调6人,在岗不在编6人。办公用房共有2栋,乡政府办公楼和综合业务办公大楼。乡政府办公楼共有2层,建筑面积560平方米;综合业务办公大楼共有5层,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
三、自查整改情况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乡加大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的思想认识,并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用房进行了精确的测量,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相关文件规定的事项、内容,逐一对各办公室用房面积进行登记、清查。经清查,我乡现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65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605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45平方米,基本符合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标准的要求。在办公用房自查清理过程中,我乡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
乡综合业务办公楼于2013年建设完工,因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尚未及时完善,目前只有部分楼层正常使用,而乡政府办公楼办公使用面积较小,整改前干部职工分布不均,照成个别办公室5—6人挤在同一办公室办公室。
五、下一步措施
1、及时完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合理分配使用办公用房。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篇六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
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
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
任组长、分管领导
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
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摸底工作领导
小组,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整理
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
组明确提出局属单位与局机关同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
实在在的效果,把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
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
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
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四)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211.20,年租金8万,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380,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